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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其超 涪陵法院生效判决久未执行 当事人称讨说法遭执行法官暴打

2022-02-23 18:07游戏

吴剑平跌坐在法院大门外。

吴建平在法院大门外坐下。

受伤的吴建平。

       51岁的吴剑平用手蒙住右眼,努力尝试用左眼看东西,但发现眼前一片模糊,什么也看不清。

吴建平的眼睛受伤已经4个月了,最近越来越严重,有时还伴有疼痛。他告诉本网站,去年9月23日,她和丈夫刘兆国前往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了解一起生效判决案件为何长期未执行,结果被该院执行庭8名法官殴打,留下眼疾。

       对此说法,涪陵区人民法院1月21日书面回应称,是执勤法警对当事人吴剑平的过激行为采取控制,系履行职责,不存在暴打一事。

吴剑平到医院检查的病历。

拆迁补偿178万元

       重庆市涪陵区建设路5号。这是一栋八十年代的老式建筑,面积411.82平方米。刘兆国说,该房是他家三兄弟共有。

2008年12月,涪陵区政府在滨江区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危房改造。刘兆国三兄弟所有的建设路5号楼纳入拆迁范围,拆迁补偿178.73万元。

       同月31日,刘兆国、刘兆霖、刘兆吉三人前往涪陵区城市房屋拆迁工作领导小组领走补偿款的转账支票。因为收款人为刘兆霖,支票由刘兆霖保管。

由于刘家三兄弟对赔偿金的分配意见不一,大哥擅自拿出赔偿金分给自己70万元,儿子刘东升、女儿各12万元,二哥刘36万元。剩下的48万没有取出来。

       “该笔拆迁补偿款本应平均分配给兄弟三人,刘兆霖为何要分给儿子和女儿共24万元?”老三刘兆国不服,认为自己利益受损,一纸诉状将刘兆霖及其儿子刘东胜、女儿刘静推到涪陵区人民法院的被告席,要求兄弟三人平均分配拆迁补偿款。

2009年4月23日,涪陵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刘兆林擅自处置拆迁补偿无效,刘兆国、刘赵霁、刘兆林应平均分配,即每人应分得595,767元。

法院被指涉嫌伪造民事裁定书

一审判决生效后,2009年6月4日,刘兆国向涪陵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刘兆林账户余额48.73万元。但仍有12.76万元的缺口。

       同年11月30日,刘兆国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刘兆霖、刘东胜、刘静三人的银行存款账户。涪陵区人民法院12月1日为刘兆国出具了一份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刘东胜、刘静及刘兆霖共有房屋拆迁补偿款的银行账户。本站了解到,申请财产保全时,被冻结账户上有10余万元。

"我认为这项冻结银行账户的裁决就像一根保险绳."刘兆国说,没人预料到。10天后,他查询发现,财产保全申请裁定发出后,刘兆林等人银行账户中的存款全部被取走。

       难道法院做出的裁定书失去了效力?大为不解的刘兆国事后在裁定书上发现了问题,原来裁定书未加盖公章。

       于是,刘兆国认为法院出具裁定书是在忽悠他,有伪造民事裁定书之嫌,从而导致拆迁补偿款无法兑现履行。为此,他多次前往涪陵区人民法院讨要说法,但一直没有效果。

因此,刘兆国认为法院出具裁定是为了忽悠他,他涉嫌伪造民事裁定书,导致未能履行拆迁补偿。为此,他多次到涪陵区人民法院要求其陈述,但一直无效。

涪陵区人民法院。

       别无他法的刘兆国只好向涪陵区人大、政法委等部门反映情况。2014年5月20日,在涪陵区人大等相关部门介入下,涪陵区人民法院答应为刘兆国的这笔执行款以国家赔偿的方式先行垫付6万元,待最后执行完毕后从中扣除。刘同意了这一做法,并等待法院的执行。

执行法官被指控殴打当事人

       2014年9月23日上午9时许,刘兆国与妻子吴剑平一同前往涪陵区人民法院找到执行局局长张其超询问执行进展。

张听了情况后,和另一位法官协商,让刘兆国夫妇去五楼找院长。

       夫妇二人上到法院五楼,见院长办公室紧闭。吴剑平敲门数声,无人回应。她折身返回欲下楼,突然发现,背后已站了八名男子。“这些人要干啥?!”

“我们做梦也没想到会被评委打!”刘兆国告诉该网站,吴建平的手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四名男子抓住,她被强行拖下楼。

       吴一边挣扎一边大喊:“把我放了,我自己走。”。但四名男子拒绝了她的请求,称法院不是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的地方。

看到妻子被强行拖走,刘兆国冲上前去阻止,他被另外四名男子控制。被拖进了法院执行委员会的办公室。

       吴剑平则被拖到法院一楼一间小屋。“他们关上房门,不问青红皂白对我就是一阵拳打脚踢。”吴剑平说,其中一人还连扇了她几耳光。吴顿感天旋地转,全身疼痛难忍。

在被打了将近10分钟后,三个人离开了,留下一个人看守吴建平。

       中午12时许,留守男子让吴剑平进入旁边另一间屋子,并要求她写下悔过书。

“你打我,为什么要我写悔过书?!"吴建平争辩道。

       吴剑平说,那名男子威胁她说,如果不写,将会被拘留15天。

害怕被打被拘留的吴建平,不得不写了一本悔过书。她还记得大概的内容是这样的:我承认错误,以后再也不会上法庭,也不会向其他部门汇报情况。

       见悔过书写好,该名男子丢下吴离去。

中午12时30分左右,被关押在法院执行局办公室的刘兆国被要求离开。他冲下楼,看到妻子瘫坐在法院一楼大厅的椅子上,满脸痛苦。他拿出手机拍照,值班法警却发现了他,让他把照片删了。刘兆国只好这样做,然后扶妻子出了法院大门。

       为保留法官打人证据,刘兆国让照相馆的技术人员恢复了妻子受伤的多张照片。吴剑平提供给本站她当初被打的照片显示,左眼明显可见红肿,手臂等处被抓伤,照片背景分别为涪陵区人民法院一楼大厅墙壁和大门处。

同时,重庆市涪陵区人民医院吴建平病历记载:“左眼外伤,玻璃体混浊,左眼球挫伤,外伤性头痛,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左上肢有抓痕。”

       法院称控制当事人过激行为

刘兆国夫妇向本网站强调,虽然两人都不认识打人者,但从衣着来看,两人都是法院执行局的法官。

       对于为何遭遇暴打?刘兆国说,可能跟夫妇二人不断向人大和政法委等单位反映法院执行不力有关,引来法院不满。

吴建平告诉该网站,她和丈夫刘兆国怕再被打,一直不敢去涪陵区法院。法院未能执行近13万元的拆迁补偿。

       吴剑平说,自从遭遇法官暴打后,她和丈夫多次到涪陵区人大和重庆市高院反映情况,但一直没有结果。她发现,自己受伤的左眼视力近来越来越差,几乎看不清东西。

为什么法院生效判决拖延了这么久?是否涉嫌伪造民事裁定书?法官暴打了当事人吗?涪陵区人民法院于1月21日向该网站发送了书面解释。

       在书面说明中,法院证实刘兆国、刘兆霖等兄弟三人因拆迁补偿款分配不均闹上法庭,法院也做出了相应判决。

涪陵区人民法院表示,拖延已久的不是生效判决。相反,判决生效后,法院根据刘兆国的申请,对被告人刘兆林等人执行了数次死刑。由于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最终近13万元仍未执行到位。

       为保护当事人权益,法院方仍在寻找被告人下落,查找其财产。目前,法院已找到被告一处安置房,并依照相关规定移送拍卖,现已进入第一次拍卖中。

对于刘兆国及其妻子伪造民事裁定书的指控,法院解释称,该裁定书是基于当事人刘兆国申请诉讼保全,经当时负责立案的专门委员会刘明德审查批准,由时任副院长郑德伟签发。这是真实合法的,不是伪造的。

       而刘兆国妻子吴剑平控诉遭暴打一事,法院称,2014年9月23日,刘兆国与妻子吴剑平前来质问执行局局长张其超为何自己的案件未能得到执行。张其超局长向他们解释,现正在对被申请人刘静的房屋进行评估拍卖中,并非法院不作为,请刘兆国夫妇等待一段时间。

刘兆国夫妇不听解释,在法院五楼办公区大吵大闹。值班法警停下来,建议他通过正常渠道向信访接待室报告情况。吴建平不仅不听,还多次辱骂、抓伤、咬伤法警,严重影响了法院的正常办公秩序。在请示了主管医院的领导和院长后,法警队队长决定对吴建平进行司法拘留。吴建平被迫进入拘留室,再次抓伤了法警。后来,法警教育了吴建平后,吴建平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场写了悔过书。因此,法院决定不拘留吴建平,并解除了对他的强制措施。

       对此说法,刘兆国夫妇并不认同,他们告诉本站,当日,两人是依照执行局局长张其超的要求上楼找院长的,并未大吵大闹,更未辱骂、抓伤、咬伤法警。二人同时强调,打人者并非法警,而是执行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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