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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求救助 大病患者极端案例频发 困难群体救助面临多重困境

2022-02-17 20:26游戏

谁将帮助重病和困难群体

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大病保障体系,成为困难群众抵御大病的最大期待。解决大病救助过程中的资金、制度、连接三重困境,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安徽省定远县盐桥乡的农民刘敦和,因为忍受不了疼痛,用玻璃碎片割破了脚;江西省萍乡市一位患有乳腺癌的农家妇女陈振濂,在她的小儿子被诊断出患有非霍奇金淋巴瘤后,为了“给孩子留下治病的钱”,她在自家负责的田地附近的池塘里去世了...

“小病耽误,大病扛,大病等死”,“在医院住了三年,白干活”...这是中国很多中低收入人群面临大病的真实写照。“看病难看病贵”是人们不愿面对却又不得不面对的沉重话题。重病患者的极端案例不时向中国的医疗保障水平发出疑问。新医改以来,我国逐步建立了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医疗保险、民间医疗救助、慈善和大病救助等制度相辅相成,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的经济负担。

近日,《展望》新闻周刊记者发现,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大病保障体系已成为困难群众抗大病的最大期待。但是,在深化医疗改革的过程中,要解决大病群体面临的资金、制度、人脉三重困境,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徘徊在希望和绝望的边缘

山西省左权县62岁的农民曹思丹平躺在炕上,表情和身体一样僵硬——从确诊脑瘤到瘫痪在床。1967年,除了吃一些止痛药,他没有去医院接受任何常规治疗。

“没钱治病”,他淡淡地吐出这三个字,再也不肯说话,眼里始终含着泪水。

《展望》新闻周刊记者在山西、安徽、河南、江西、青海、重庆等省市采访了解到,除了像曹思丹这样放弃治疗的重病患者外,基层群众的健康、亲情、尊严都因各种经济、社会原因受到较大冲击。

“城里人不高兴的地方,他们就去查一查哈兹,而我们农村人不高兴的地方,他们就拖一下。农村人舍不得花钱,只会在做不到的时候才懂得看病。”重庆秀山县宫颈癌患者秦佳峰说。她从2005年开始感觉不适,但直到2006年6月才去县医院治疗。

“怕看病”是基层群众的普遍心态。在采访中,山西、安徽等地的农民都这样说:“在农村,谁头疼脑热去看病?这不是不能忍受,我不会去医院的。”他们告诉本报记者,一旦家中有人身患重病,除了巨额医疗费用带来的沉重经济负担外,还会产生一系列连锁效应:劳动力因病无法正常工作;家庭成员为了照顾病人不能外出工作;家庭其他成员生病但没钱治疗;因为家庭经济困难,孩子选择辍学外出打工赚点钱给生病的成员治病。最后,全家都陷入了困境。

农村俗语“一人得病,几代人受穷”,“辛辛苦苦奔小康,得了大病全毁”,真实反映了基层群众面对疾病的恐惧和无奈。

“贫困地区越多,贫困户越多,他们在患病初期,出现轻微不适时,一般不会选择去正规渠道就诊。一旦病情严重,他们会花费更高的医疗费用。”山西省儿童医院心内科主任陈瑞说:“越穷,越有病,越不敢看。基层群众的心态体现在临床实践中:因延误治疗,轻则拖成大病,重则拖成不治的绝症。案例比比皆是。”

据本报记者采访,近年来,由于基本医疗保险特别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加强,很多基层群众对治疗重疾抱有希望,积极寻求更好的治疗。然而,优质医疗资源的短缺、高昂的医疗费用、有限的基本医疗保险和救助力量,让他们徘徊在希望与绝望的边缘。

基层群众反映,生活在贫困地区的农民身患重病,为了支付大病治疗带来的高额费用,不得不从多方面、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动用现金和积蓄、出售生活用品、出售生产资料、向亲友借款或收受亲友馈赠、减少生活费、辍学、借高利贷...投入高额的医疗费用后,一旦治疗无效,患者家属将面临血本无归的局面。

来自河南的60岁老人王中丙,在短短三年的时间里,经历了大儿子车祸身亡、妻子突发脑血管病去世的不幸,但他依然勉力支撑,坚持留在北京工作,希望能还清妻子的医药费。

然而,2013年11月,这个家庭再次遭遇不幸:当时在郑州工作的二儿子王建民脑出血,接受了开颅手术。医药费花的跟水一样,可我儿子还躺在重症监护室。已经风华正茂的王中丙四处奔走,在亲戚朋友之间筹集资金,但他什么也借不到。11月7日,王中丙把石头绑在身上,跳进村头的池塘里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当时被借钱的亲戚告诉我叔叔,大家都穷,有孩子要照顾。钱不能全借,别人没活路。”王中丙的侄女说。

“穷人的亲戚朋友也很穷,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极低。”山西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李疏芬对此深有体会。“我们的帮扶政策可以给2到3万元,这对重病家庭来说是九牛一毛。不过,民政和社会救助至少可以给重病患者及其亲属一个信号:那就是政府和社会没有抛弃他们,支持他们在绝望中寻找希望。”

困难群体的救助面临多重困难

近年来,我国困难群体重大疾病保障工作持续推进。在此前建立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工会救助的基础上,2002年启动重大疾病救助制度,2003年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随后国务院医改办今年提出要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面启动。人社部门、卫生部门、民政部门、各级工会、慈善组织、社会力量、商业保险等齐聚一堂,筑起一道屏障,将困难群体从生活的悬崖上带走

根据中国公益研究院的数据,我国从2003年开始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现在已经建立了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为主体的医疗保障机制。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住房保险和医疗救助支出总额达到3287亿元。

目前,医疗救助作用日益凸显,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大病保险、慈善救助等共同构建了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河南、山西、青海的一些救援人员和医务人员说,他们在工作中都接触到最贫困的人,有的人病得很重,穷得借不到钱。近年来,中央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特别是对大病贫困人口的帮扶,体现了中央对基层和贫困人口大病保障的高度重视,帮助他们获得基本医疗服务,减轻了医疗费用负担,促进了基层治理模式的转变。

我们记者调查的每一个地方,都看到一些困难家庭在失去劳动力、子女收入不高的情况下借钱就医。在各级政府、组织和社会热心人士的帮助下,大病救助的触角可以伸向这些需要救助的家庭,从而改善他们惨淡的生活前景。

但本报记者也从调查中了解到,弱势群体大病救助资金需求不断增加,存在保障水平低、覆盖面小、资金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是各地普遍面临的问题。

根据民政部社会救助司的相关数据,由于救助资金不足,2013年社会救助资金支出超过筹集的省份有21个。近年来,中央财政拨付的社会救助资金年均增长仅为0.8%,预计救助目标为8000万。因病致贫的人不包括在内,造成了很大的经济压力。

由于资金有限,部分地区无法保障保险,救援工作捉襟见肘。在中部某省,一位村支书掰着手指头告诉本报记者,村里低保户每年有25个指标,但村里有60多个困难家庭,这些家庭只能轮流接受救助。

安徽阜南民政局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2012年,当地民政部门救助了一名患有先天性食管阻塞的弃婴,花费了13万余元的临时救助资金,包括治疗和护理费用。但是全县的临时救助金只有50万元,剩下的钱够不够可想而知。

许多救援人员认为救援基金不能“画蛋糕充饥”。虽然国家救助政策好,但是资金没有及时拨付。基层干部继续宣传政策,但只发半年工资。剩下的几个月呢?如果实际工作做不到,求助的人会更不满意。

安徽省阜南县的一位民间援助工作者说:“每一个身患重病的贫困家庭都有故事,每一个故事都很令人担忧,但是钱从哪里来呢?”我们没有信心去拯救。"

李疏芬认为,农村困难家庭主要是因为医疗而贫困。有两个现象需要注意:一是近几年国家援助增速较低,市场没有变化;二是因为大病救助比例太小。目前对“五保户”的帮扶力度不够,对其他困难户的帮扶力度也不够。

同时,困难群体各级重大疾病保障衔接也存在障碍-

第一,免赔额高。大病保险免赔额一般在1万元以上,贫困群体达到免赔额才能报销,对他们来说压力很大。开始缴费很难,拿到大病保险更难,甚至穷人也会帮助富人。有的地方为了让贫困群体得到大病保险,规定医疗救助优先,医疗救助和医保救助前后颠倒。

二是收费标准难衔接。大病保险的免赔额标准是累计支付,而医疗救助和基本医疗保险是按次结算,很难衔接。

三是结算衔接。大病保险是商业保险,目前还没有和医院系统对接,都是事后结算。穷人需要为大病买单,很多人因为负担不起而放弃治疗。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项目管理部主任朱嫒婧认为,信息没有连接和共享,增加了流程,延长了贫困群体大病报销时间。如果通过一个共同的平台来实现信息共享,那么无论是慈善组织还是医疗保险都可以看到一个接受者得到了什么样的帮助。目前福建省已经开展了与红十字会的对接工作,建议先考虑试点,再逐步推进。

本报记者调查还发现,不少困难家庭在患重病后对国内现有的多渠道救助平台一无所知或知之甚少,导致其失去了获得救助的机会。山西省儿童医院血液科主任郝等人认为,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入院前要经过专门机构审核,入院后要落实“绿色通道”,减少此类现象的发生。

迫切需要构建多元化的救助体系

不断完善政府力量主导的重特大疾病救助机制,既是公众的必然选择,也是基层救助力量的共识。目前仍是“低水平、广覆盖”的基本医疗保险,但却让重病家庭“有勇气进医院门”。基本医疗保险作为第一张保障网,成为减少大病悲剧滋生的土壤。

巩固第一张保障网,要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筹资保障水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副司长陈金福建议从制度上完善筹资机制。他认为,基本医疗保险政府与个人筹资比例为320:70,政府投入压力大且比例失衡,不利于资金的可持续发展。目前,“真正的困难在于支付,而不是融资”。因此,建议调整平衡个人和政府负担比例,适度增加个人缴费。

第二,在政府不断加大基本医疗保险投入的同时,新增财力要重点保障大病。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刘国恩以湖北省为例,发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水平提高5个百分点,人均筹资将增加30元,各级政府财政投入需增加2.65亿元。相应的,如果大病医疗保险高费用段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人均筹资只增加14元,各级财政补贴需要增加1.2亿元。对个人和政府来说,大病医疗保险的增量投入不到基本医疗保险投入的一半,但报销比例可以提高两倍,效果显著。他建议,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公共财政投入为主要筹资方式,重点提高大病医疗保险实际报销比例,适度提高大病医疗保险封顶线。

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是帮助弱势群体抵御大病的最后一道防线。农村和城市相继建立了民间医疗救助制度。随着新一轮医疗改革的推进,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制度相结合。除了直接的资金援助,还补贴有需要的人参加保险,进一步加大了对重特大疾病的救助力度,突出了“兜底”在重特大疾病保障中的作用。

同时,与官方援助相比,在民政部门注册的慈善组织和民众自发组建的基层慈善组织不断壮大,更具灵活性。与政府力量救助并行,慈善组织接过政府救助薄弱环节的“接力棒”,是完善多层次、立体化大病保障体系不可或缺的力量。

采访中,部分慈善组织负责人表示,重疾治疗空有较大提升,慈善组织与社会保障之间缺乏良好的信息接口平台和有效沟通机制,成为慈善组织实施救助的主要瓶颈。

对此,朱嫒婧等人建议,首先要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国家医疗救助和慈善医疗救助的衔接,建立并逐步形成“医疗→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国家医疗救助→慈善救助”的报销救助流程,而不是目前的“医疗→慈善救助→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模式。

其次,在慈善组织之间、慈善组织与政府部门之间建立信息平台,让不同的慈善组织共享患者的帮助和救助信息。一方面可以避免重复援助。另一方面,通过政府信息系统,慈善组织可以更高效、更科学地找到合适的救助人,降低慈善医疗救助的搜索成本。

  此外,应加强慈善立法,对慈善组织医疗救助运作、监管方面加以规定,明确慈善组织、医院、患者的权责。通过“慈善市场”自由配置救治资源,加上政府引导规范,真正构建起医疗救治制度的多元化运作体系。□文/《了望》新闻周刊记者王大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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