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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川家康传 德川家康逝世四百年:江户幕府何以“基业长青”

2022-01-29 20:05游戏
庆长5年9月15日傍晚时分,美浓国关原上飘荡的硝烟渐渐散去。老谋深算的德川家康在这场决定日本命运的大战中,击败了年轻气盛的挑战者石田三成。

       此役之后,德川家康已成为日本实际上的主宰者,彻底消灭大阪城丰臣家残余势力只不过是时间问题而已。那些敢于起兵反抗德川氏的大名,除岛津义弘、锅岛直茂等极少数外,绝大部分都遭到了领土减封乃至除封的严厉处分。关原大战三年后,日本境内已无大名尚有实力威胁德川家的霸权,家康顺理成章地正式出任“征夷大将军”。

经过这次战役,德川家康成为了日本的实际主人,大阪城丰臣氏家族的残余势力被彻底消灭只是时间问题。那些敢于站出来反对德川家康名字的名字,除了岛津吉宏、岛田智茂等。,都受到了减少甚至解除领地封印的严厉惩罚。关元战争三年后,日本没有威胁到德川家族霸权的大牌,康佳正式成为“征用将军”顺理成章。

关原合战的德川家康本阵遗址,现位于岐阜县不破郡关原町

德川家康:如何通过制度稳定政权

       尽管幕府已开,但德川家康丝毫不敢有高枕无忧的想法。自1467年应仁之乱后,“下克上”的乱象几乎贯穿了整个日本战国时代百余年的历史。谋反、背叛、弑主的行为屡见不鲜,乃至成为当时的政治风气。1573年,“第六天魔王”织田信长“冒天下之大不韪”流放将军足利义昭,早已名存实亡的室町幕府宣告灭亡。仅仅9年后,织田自己便死于家臣明智光秀的造反,葬身本能寺火海之中。在此后织田家臣内部的权力斗争中,丰臣秀吉战胜了其他竞争者,继承了织田信长的基业,征讨全日本各地乃至出兵朝鲜,进而获封“关白”、“太政大臣”。然而,在他死后不久,群雄蠢蠢欲动图谋大位,德川家康便是其中之一。

       因此家康很早就意识到,需要通过一系列制度化手段来确保江户幕府政权能够真正长久稳定,而非重蹈织田氏、丰臣氏盛极而衰的覆辙。

因此,康佳很早就意识到,需要一系列制度化的手段来保证江户幕府政权真正的长期稳定,而不是重蹈小田氏族和丰臣秀吉的覆辙。

德川外川智子画像。猎野探幽作品,藏于大阪城堡天寿阁。

       首先,为确保幕府将军的头衔能够顺利地世袭罔替,德川家康于1605年便提前把“征夷大将军”之位传给了三子秀忠。希望借此避免其死后可能出现的激烈动荡,让幕府政权逐步提前过渡。家康自己则以“大御所”的名号,移居骏府城,在幕后掌控大局。二代德川秀忠在政治生涯的晚年同样效仿其父家康的这个作法。1623年时便把将军之位让给了长子德川家光,同样以“大御所”自称在幕后掌权至1632年病逝。家康与秀忠二代生前完成大位交接的权力安排,确实对稳定政局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另一方面,除了在将军生前提前完成职位交接之外,德川家康还立即着手制定了一部全国所有名将和勇士都应该严格遵守的“基本法”。因此,随后出版了《戒严令》。

       1608年,德川家康传召当时知名的“外交僧人”,有“黑衣宰相”之称的京都南禅寺主持崇传前往骏府城。崇传虽是僧人,但却有着极为强硬的政治手段,深受家康器重,参与起草了一系列江户幕府的重要法令。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武家诸法度》。德川家康计划通过这部针对整个武士阶级而制定的“法度”,从制度、法律层面确保江户幕府的政治统治基础。

1614年,崇传指出丰臣家在方广寺梵钟铭文中刻有“君臣丰乐”、“国家安康”的词句,此乃祈求丰臣家昌盛而诅咒家康身首异处之意。家康便以此借口向丰臣家起兵发难。

戒严令度:江户时代的“基本法”

       自1614年11月至1615年5月间,德川家康在“大坂冬之阵”、“大坂夏之阵”的两场大战中,彻底消灭了自关原合战后苟延残喘十余载的丰臣家势力。1615年5月8日,大坂城破,丰臣秀赖母子自杀身亡。至此,家康统一日本的大业终告完成。战国百余年的战乱就此落幕,史称“元和偃武”。“元和偃武”后的第一件代表性事件便是江户幕府正式颁布《武家诸法度》。

仅仅两个月后,1615年8月30日,在德川家康的指挥下,第二代将军德川秀吉正式向桃山堡的所有日本人颁发了期待已久的《武道法》。因恰逢元和元年,故又称“元和令”。

       《武家诸法度》对大名的日常行为、政治权利进行了非常严格的约束,共计13条。大致简述如下:

1.练习军民弓马之道

       2.禁止聚众酗酒作乐赌博

3.禁止藏匿罪犯

       4.禁止包庇谋反者、杀人者

5.禁止掩盖其他国家

       6.严禁擅自筑城

7.应及时报告邻国的动态

       8.大名间婚姻需征得幕府同意

9.大明需要去江户参加和解释

       10.衣着等级应符合身份

11.取车与否应与身份相符

       12.例行节俭

13.所有国家的著名名字都应该广为人知,并被人们熟知。

       注:此处“国”指日本旧时的行政区划“令制国”。

在所有法律中,最重要的是实行所谓的“考勤和问责”制度。理论上,名字要求在中国一年,在政府一年,每年4月交替。然而,由于封地不同,相当一部分名人每3 ~ 5年参加一次。幕府通过实行“考勤问责”制度,不仅可以让名人长期留在江户,还可以将他们置于监视之下,让他们的家人成为人质,也间接消耗了他们的财力。所以大明每次去江户上朝都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另一方面,诸侯国在江户的住所也需要相当大的开支。长期来看,每年来自各地的财政收入最终都会流入江户,从而达到削弱名人真实财力的目的。

       自此之后,幕府新将军即位时,各地大名除了需递交宣誓效忠的文书,还必须附《武家诸法度》的条款,宣誓遵守。

 《武家诸法度》现存最早的抄本之一,藏于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 

现存最早的武术抄本之一保存在日本国会国家图书馆。

1615年,《吴氏家法大全》最初以中文出版。1683年《天河令》颁布时,是结合汉语起草的。1710年,以和声风格起草了《郑德令》。

       1615年第二代将军秀忠正式发布《武家诸法度》后,曾经历多次修订,先后增加或删去部分条款。史上较大的修改有5次,分别为1635年“宽永令”、1663年“宽文令”、1683年“天和令”、1710年“正德令”及1717年“享保令”。

其中,第三代将军广佳在位期间所做的修改相当重要,被称为“宽容龄”。《宽雍令》在现有法条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各方名臣定期赴江户“旁听讲解”的规定,使之成为不可动摇的政治义务,贯彻整个江户时期。此外,严禁领主与领主之间发生私人纠纷,一切都需要通过幕府协调决定。为了实行锁国政策,大明还被禁止建造所谓的“500多石船”。《宽勇令》还对武士身份等级和各级着装规范作出了具体规定。为了保证《吴氏家法》在全国最重要的政治地位,宽容龄还指出“一切都要遵循江户法律,各国都要遵守”。

       其后的历次修订中,大多是在过往基础上补充各类细则或合并近似条目,但偶尔也会增加一些禁令,例如“宽文令”明令禁止基督教、严惩所谓不孝者,“天和令”则禁止武士殉死,“正德令”将官员严禁收受贿赂写入法度等。

天保九年的《武家诸法度》抄本。现藏于早稻田大学图书馆。

除了最著名、最重要的《吴氏家法》之外,德川家康晚年还对大明、朝廷、寺院、浪人武士甚至农民等各阶级采取了类似的控制措施。吴家法统前夕,江户幕府于1615年8月7日颁布了德川家康起草的《一国一城令》。法律规定,国家只能保留理想城市作为著名的“居住城市”,其他分支的城墙需要拆除废弃。

       在制定《武家诸法度》的同时,“黑衣宰相”崇传还在家康的授意下起草了《禁中并公家诸法度》,并于1615年9月9日颁布。该法度共17条,皆是针对京都贵族乃至天皇而定。第一条便开宗明义地规定天皇需以才艺和学问为第一要务:“天子诸艺能之事,第一御学问也。不学则不明古道,而能政致太平者为之有也。”这从法理上褫夺了天皇的政治权力,将之定性为只能颁布年号的“虚位元首”。

       除了将天皇隔离于现实政治外,幕府还通过《禁中并公家诸法度》来干预朝廷公卿的权限乃至人事安排。对于寺院,则通过颁布《诸宗诸本山法度》来加以严格管理,剥夺各大宗派的自主性,避免出现战国期间所谓“妄立异说”、“聚集党徒”、“图谋争斗”等情形。

幕府除了将皇帝与现实政治隔离之外,还通过《禁华法》和《公共事务法》干预朝廷官员的职权甚至人事安排。至于寺院,则通过颁布《朱总朱本山规约》进行严格管理,剥夺各大教派的自治权,避免战国时期出现“做假言”、“聚众打党”、“密谋打仗”等情况。

《禁忌中国与公法》

       1616年,年逾古稀的德川家康站在了人生的最高峰。此时的家康不仅名副其实地统一了日本,还通过颁布以《武家诸法度》为代表的一系列法令,从制度上巩固了江户幕府的统治根基。至明治维新前,《武家诸法度》可谓是维系江户幕府基本政治秩序最重要的“根本大法”。

       1616年6月1日,家康病逝于骏府城。一个月前,他被朝廷赠予“太政大臣”的官衔。家康死后,他所开创的江户幕府又绵延了25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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