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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政策 监管丨小额贷款公司政策最全梳理

2022-02-14 22:50营养

2018年,国家机构改革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金融监管职能,体现在地方金融办升格为地方金融监管局。权力越大,相应的责任也就越大。升级后的地方财政局要承担起7+4行业机构的监管责任。此前,“7+4”行业长期处于多头监管格局,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多头”,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迫切需要对政策有全面了解。

金融监管政策库专题栏目将持续梳理地方金融监管“7+4”行业政策,敬请期待。

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是最全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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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概念

小额贷款公司是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无存款类贷款机构定义:无存款类贷款机构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经省人民政府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经营贷款业务许可证,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贷款业务的机构。

互联网贷款的定义:互联网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提供的用于其消费、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等的个人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通过基于风险数据和风险模型的交叉验证和风险管理,在线自动受理贷款申请和风险评估,完成授信审批、合同签订、贷款支付、贷后管理等核心业务操作。

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是指由互联网公司控股,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小额贷款的小额贷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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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金融公司政策概述

根据金融监管政策数据库的最新数据,中央政府和各部委发布了13项与小额贷款公司相关的政策。其中,行政法规1件,部门规章3件,指导意见2件,工作通知6件,工作计划1份。

目前对行业发展的指导作用仍然是2008年央行、银监会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2020年9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是小额贷款监管的最新依据。整体来看,小额贷款行业监管政策水平较低,目前尚未出台行业行政法规。与小贷公司直接相关的《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尚未正式发布。未来有必要尽快出台《非存款类贷款机构条例》,为小额贷款行业的监管提供优越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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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金融公司的主要政策

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2008年5月8日,中国央行银监会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指出小额贷款公司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意见》规定了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设立、资金来源和用途。

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改革设立村镇银行的暂行规定

2009年6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小额贷款公司改革后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暂行规定》明确了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的准入条件、程序和要求、监督管理要求等。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小额贷款公司申请改制设立村镇银行。

3.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5年5月,为鼓励金融创新,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明确监管职责,规范市场秩序,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根据《意见》,网上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公司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线上小额贷款应符合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要求,充分发挥线上贷款优势,努力降低客户融资成本。

4.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非存款类贷款机构的规定

2015年8月,国务院法制办就《无存款借贷组织条例》公开征求意见。非存款类贷款机构是指经营贷款业务但不吸收公众存款的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就是这样的机构。条例公布后,将成为小额贷款公司的上级监管法律。

5.互金整治办关于立即暂停审批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通知

2017年11月,互金整治办发布《关于立即暂停审批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通知》。根据《通知》,各级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不得新批准设立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禁止新批准的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开展小额贷款业务。

6.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

2017年12月,互金整治办发布《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指出要协同监管开展网络小额贷款清理整顿工作。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暂停新批准的网络小额贷款公司;暂停新一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开展小额贷款业务。严格规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停发放无特定场景和指定用途的网络小额贷款,逐步减少存量业务,限期完成整改。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审慎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非法集资或者吸收公众存款。

7.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017年12月,P2P点对点借贷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整顿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重新审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资质,规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行为,严厉打击取缔非法网络小额贷款机构。

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

2020年9月16日,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防范化解相关风险,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通知》提出,一是规范业务操作,提升服务能力。从业务范围、外部融资比例、贷款金额、贷款用途、业务领域、贷款利率等方面提出要求。二是改善管理,促进健康发展。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管理、催收管理、信息披露、保存客户信息、积极配合监管。三是加强监督管理,整顿行业秩序。指导各地明确监管职责,完善监管措施,建设监管队伍,实行分类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四是加大支持力度,营造良好环境。鼓励和加强政策支持、银行合作支持,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

9.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统一监管规则和业务规则,促进网络小额贷款业务规范健康发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起草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共七章四十三条,分为总则、业务准入、业务范围和基本规则、经营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重点内容包括:一是明确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定义和监管体系,明确网络小额贷款业务主要在注册地所属省级行政区域开展,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不得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二是明确注册资本、控股股东、互联网平台等方面应满足的条件。三是规范业务操作规则,对网上小额贷款的额度、用途、联合贷款、贷款登记等提出相关要求。四是督促从事网上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加强管理,规范股权管理、资金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依法收集、使用客户信息,不得诱导借款人过度负债。五是明确监管规则和措施,督促监管部门提高监管效能,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六是明确存量业务整改和过渡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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