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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志红案二审 内蒙古高院:赵志红案二审将于4月30日宣判 一审被判死刑

2022-02-11 17:46营养

2015年2月9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赵志红死刑。CFP图

       据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定于2015年4月30日上午9:00在内蒙古高院一号中法庭依法对上诉人赵志红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

4月14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赵志红犯抢劫罪、盗窃罪一案。至于赵志红犯有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和相关抢劫罪,由于个人隐私,审判没有公开进行。

       据了解,庭审中控辩双方的焦点主要围绕赵志红两起强奸案、四起故意杀人案以及一起强奸案中的盗窃案进行,其他的犯罪事实双方均无异议。

在最后的陈述阶段,赵志红仍然强调“功勋”。他说,经过10年的教育改革,他改变了面貌,希望法官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2015年2月9日,呼和浩特市中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罪并罚,对赵志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3000元,同时,判决赵志红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102768元。

一审审理查明,1996年4月至2005年7月,被告人赵志红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等21项。其中故意杀人致10人死亡,强奸妇女、少女13人,抢劫财物3.14万元,盗窃财物3500余元。

       案件中,备受公众关注的“4·9”女尸案,公诉机关于2014年12月16日追加起诉,认为该起犯罪系赵志红所为。

       宣判后,赵志红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认为其具有自首、立功情节,应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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