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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房屋出租 阳泉市公安局致出租屋主和租住人员的一封信

2022-02-03 22:35营养

给租房者和租房者的信

亲爱的租房者和来全荃工作的朋友们:

大家好。

阳泉的经济发展凝聚了你们的心血,平安的建立得益于你们的积极参与。非常感谢您在出租屋服务管理方面的配合和支持!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与零星、局部集中疫情交织叠加,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春节将至,为切实保障您和全市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遏制疫情传播、扩散和蔓延。

我们提醒:

一、出租人必须与辖区派出所签订《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责任书》,并履行以下治安责任:

出租房屋所有人、物业代理人、用人单位、工业场所等流动人口和主要工作单位,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流动人口在工作人员和居民中的登记工作。

登记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职业、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场所等基本信息。,并核对承租人的身份证件。没有合法有效的证件,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雇佣谁负责”的原则出租。

用人单位应当督促承租人在三日内向派出所报告暂住登记情况。

定期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生活安全。

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治安管理工作,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犯罪嫌疑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停止租赁房屋的,应当到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流动人口未主动申报居住登记,出租人和用人单位未组织监督的,应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二、外地职工在我市租房居住、生活、工作和学习,应遵守下列规定:

阳泉市行政区划外的公民离开常住户口到我市居住、生活、工作的,应在居住后3日内主动向当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公安机关将按规定进行登记,并免费发放暂住证。已办理暂住登记半年以上且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连续学习条件之一的,可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所需证明材料到当地派出所申领《居住证》,同时通过山西公安“一网通”申领电子居住证。

流动人口可网上申请,通过微信官方账号中“山西公安”微信“民生警务”中的“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在手机上申请居住登记。

同时,对未按规定办理暂住登记,接到通知后拒不办理暂住登记,谎报申报暂住登记,拒不配合公安机关检查,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和非法经营活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公安部出租屋治安管理条例》、《山西省暂住人口条例》。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社会各界和群众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出租屋内的违法犯罪活动。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根据《举报违法犯罪群众奖励办法》对其进行奖励。

你们大家的理解和支持,对提高出租屋和来春人群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是不可或缺的。我们愿紧密合作,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墙,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治安环境。

阳泉市公安局

2021年1月27日

来源|阳泉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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