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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安枪案 “庆安枪案不该就此终结” 央视追问:更完整视频能否公开

2022-02-01 19:23营养

两周前,一声枪响让黑龙江庆安火车站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舆论的声音也此起彼伏。乘客许涉嫌袭警,执勤民警当场将其击毙。你一定要开枪吗?即使你开枪,你一定要死吗?随着监控视频的发布,5月2日枪击案背后的很多细节得以还原。讨论只安静了一会儿,因为相关视频并没有解答所有人的困惑,部分公众的疑惑还在。结果,人们没有100%的信任。

关于警察开枪的五个疑问

哈尔滨铁路公安局庆安站派出所民警李乐斌说:“我想开门,然后这个人这个时候拦住了我的手,然后我想强行把他带走。”虽然许何春总是反抗,抓起矿泉水瓶就扔,但还是被李乐斌从后面控制住了。

       疑问一:为何只有一名警察执勤?

       回应:另一民警正在站台执勤

回应:另一名警察正在站台执勤

根据警察的描述,许在客运恢复后做了一个危险的动作,他释放了许。

       李乐斌回忆,对方当时说“‘你敢抓我,我捅死你。’这时候我就后撤一步,我就掏枪,我发现他没有掏出刀,没有掏出凶器,我就把枪放回去了。这时候我就想回派出所请求支援。”

李乐斌回到值班室,而徐春义则追着踢值班室的门。据了解,当天有两名民警在车站执勤,但事件发生时另有一名民警在站台执勤,车站安检人员离开候车室寻求支援。因为值班室的另一个警械——捕手,需要两个警察配合,孤立无援的只能拿出防暴棍,打许。有人说,如果喝醉的许能早点被制服,事情可能不会变得更糟。

       疑问二:为何没有鸣枪示警?

       民警:担心跳弹伤及无辜

警察:担心跳弹伤及无辜

然而,徐非但没有被制服,反而开始抢夺警棍。然后,一个令人惊讶的场景出现了。视频显示,徐将她81岁的母亲推向警察,抓住她6岁的女儿,并向警察扔手。

       现场目击群众王先生说:“那个孩子砸到地上好像有点砸蒙了,停顿了有三四秒钟时间才开始哭喊。”

李乐斌说:“那个女孩当时在地上动不了。我觉得这个人的暴力倾向非常明显。当时我对他说,我说不要动,否则就用武器。”

       徐纯合最终抢下防暴棍,并开始挥棍反击。情况危急,李乐斌向徐纯合发出最后的口头警告,而并没有鸣枪示警。

李乐斌解释说:“这是一个封闭的公共场所。当时,有很多人在等公共汽车。如果我鸣枪示警,无论我打到哪里,都可能发生。如果跳弹会伤害其他乘客。”

       清华大学法学院余凌云教授解释,如果没有条件鸣枪示警的时候,口头警告完全可以,在法律上是允许的。

问题3:你为什么选择拍摄?

       民警:遭到击打 担心配枪被抢

徐不听劝告,继续用棍子打警察。监控录像显示,12时23分,民警掏出警用手枪,向许开枪。

       李乐斌描述道:“第一棍打在我头部,第二棍打在我持枪的手上,这个时候我才开枪。因为当时我的手,已经是被他打的快握不住枪了。如果配枪被抢,这个情况是无法预料的。”

问题4:为什么不射非致命部位?

       民警:距离近、运动中、瞄准难

子弹击中了许的心脏。中枪后,他慢慢坐到旁边的座位上,然后倒在地上死了。至于“为什么不射非致命部位”的问题,解释说,当时许离他只有一米远,而且他还在运动,很难准确瞄准。

       疑问五:民警开枪是否正当合规?

       回应:铁路警方称合法 铁路检方称不违规

回应:铁路警方表示,铁路法定检察官表示没有违规

周四,经过调查,哈尔滨铁路公安局得出结论,“警方的行为完全合法”。

       与此同时,被认为中立性更强的哈尔滨铁路检察机关也在接受采访时做出了民警没有违规的调查结论。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孙成毅称,检察机关认为,执勤民警为依法执行公务,其身份佩枪资质和枪支使用没有违反相关规定。

清华大学法学院于凌云教授说:“只要允许警察开枪,他们就容忍死亡的结果。只要他使用枪支是合法的,就没有问题。”

       至于徐纯合究竟何故阻拦乘客进站,如今仍不得而知,但黑龙江省公安厅的尸检报告显示,其心血酒精含量超出醉酒标准一半还多,午饭饮酒的他可能处在严重醉酒状态。

一线警察从去年开始全面配备枪支

       去年三月昆明火车站严重暴恐事件发生后,各地一线民警开始全面配枪,为维护公众安全提供有力支持。但也几乎从那时起,枪支如何不被滥用,成为公众关注的话题。因为相比于极端暴恐事件,一线民警在日常工作更多面对的,是相对普通的治安刑事事件。对于一名处于公开场合、缺乏开枪经验的警察,枪该如何使?分寸与层次都该是什么样的?

为让一线民警佩戴枪支上岗,全国公安机关从2014年4月初开始开展为期3个月的依法使用武器、警械专项培训活动。许多警察说,最近几个月接触和练习枪支的机会比他们加入警察以来多。

普通民警用枪经验不多 多数人不愿配枪

由于以前我国对枪支的严格管控,很多工作了十几年的人民警察在实际执行职务时没有开过一枪,有的甚至忘记了枪支的分解组合。2014年6月1日前夕,郑州某幼儿园向师生家长宣传安全防范常识,并特邀当地派出所。在展示枪支的过程中,民警将枪支指向地面,另一只手拔出枪栓时起火,造成4名家长和1名儿童受伤。

       开枪,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扣动扳机的过程,对于大多数警察来说都并不愿意佩枪。因为警察们普遍把枪看成是一个麻烦,佩枪不仅有使用不当的问题,还有可能被偷被抢。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杨教授说:“一旦出现一些负面后果,比如人员伤亡,如何审查和认定警察的责任,这些程序制度空都有很多白点。”

专家:民警“开枪条件”在实际操作中不好把握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武器条例》虽然规定了15个射击条件,但其中规定的一些条件过于原则性,实践中难以把握。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杨郁娟认为,绝大部分日常工作当中,民警需要处理的警情都是一些小的纠纷,甚至完全不需要使用任何警械,更谈不上使用枪支,但是也不排除在很少见的情况下,突然就会演变为一个非常暴力性很强的一个事件或者是案件。民警要保证在这种很少见的,极端的情况出现的时候,仍然能够控制住局面,维护好秩序,就可能需要心理上的,身体素质上的,包括武器装备上的保障。

清华大学法学院于凌云教授表示,在《人民警察使用警械条例》中特别强调了比例原则。尽量不要用枪,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如果可以口头制止,就不要使用警械。如果能用警用装备解决,就不需要枪了。枪是最后的选择。

专家:警察采用警力是否合理 缺乏判断标准

除了枪支,执勤民警是否配备了过渡警用装备,以尽快制服许,控制局面?

       杨郁娟教授解释称,警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什么样强度的警力,这个往往是有争议的。因为法律规定是比较弹性的,它只是规定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使用警械或者是枪支,国外对一个警察的反应是否恰当或者是否合理,会采取一个“中等素质的警察”在当时的情况下的反应为标准来判断。但是我们国家目前没有这方面规定,所以往往是一事一议,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审查。

近年来,醉鬼、吸毒人员、精神病人、街头闹事甚至暴力伤害事件频发,警察执法面临的形势日益严峻复杂。专家认为,面对各种暴力犯罪和突发情况,如果除了枪支之外,没有办法或警用装备来应对各种级别的暴力,就会带来隐患。

公众和民警都需要一个权威公正的真相

面对一个危及生命的问题,警察权力是否得到充分约束是非常重要的。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用装备和武器条例》,警察开枪后无论是否造成人员伤亡,都必须写报告。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当进行勘验、调查,并及时通知当地人民检察院。

       杨郁娟教授表示,我国的调查更多的是在警察内部进行,像庆安案件的公正性、说服力可能会受到一些质疑,老百姓会认为你内部给我们一个结论,还会有很多的疑点去追究。

庆安枪击事件发生后,公众一直呼吁披露真相。其实不仅仅是市民,还有涉案的警察,以及那些持枪在一线工作的警察。警察开枪后所面临的心理压力和舆论压力,需要一个权威公正的声音。

       余凌云教授认为,规则明晰,实际上是在降低警察执法风险,执法的个人风险。这个事情随着这个案件查清以后,他对公众是一个一个比较鲜活教育,特别是对潜在违法者是个教育,警察也知道在哪种情况下才能开枪。

       央视评论员白岩松:“警方调查称合法,检方调查称不违规,再加上监控视频的公布,关于此案的大部分质疑因此打消。这件事就该结束了吗?显然还不能。疑问仍然存在:徐纯合到底为何阻拦乘客进站?更加完整的监控能否公开?警方和检方是否会出具详细的调查报告?能否允许更加中立的机构介入调查?希望一条生命逝去之后,关于真相的拼图能够更加完整而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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