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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电缆 环保部:电子废物、废电线电缆不属于危险废物

2022-01-30 20:22营养

6月21日,环境保护部、联合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近日修订发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环境保护部负责人在解读《目录》时指出,电子废物和废电线电缆不属于危险废物。《名录》的修订体现了我国危险废物管理的新理念。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性质千差万别,污染特征千差万别,单一的管理手段难以达到有效控制污染的目的。危险废物管理应以环境风险控制为原则,采用全过程控制和分类管理手段,预防和抑制其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本次《清单》修订新增了《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这也将是后续《清单》修订的重点内容,逐步推进危险废物精细化管理。

根据《目录》中“不含XXXX”的描述,根据当前环境管理的需要,这类废物肯定不在《目录》之列。但《固体法》对危险废物的定义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按照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方法鉴别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因此,此类废物虽然未列入《名录》,但仍需根据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方法确定是否属于危险废物。那些被确定为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不是危险废物。

两类危险废物HW43和HW44已从清单中删除。在2008版《名录》中,HW43被描述为含有任何多氯呋喃同系物的废物,HW44被描述为含有任何多氯二恶英同系物的废物,均属于含有非特定行业产生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废物,并标有“*”。根据2008版《名录》中带“*”号的废物管理要求,含有上述两类持久性污染物的废物,应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有毒物质含量鉴别》对其危险特性进行鉴别。因此,在实际工作中,HW43和HW44废物不能根据目录直接确定。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中有11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39种剧毒物质、143种有毒物质、63种致癌物质、7种致突变物质和11种生殖毒性物质。考虑到《危险废物清单》不便于将废物类别代码添加到由有毒物质含量确定的每一类危险废物中,本次修订删除了HW43和HW44废物,并未单独列出。这些废物经鉴定后,可根据《目录》第八条进行分类和管理。

此外,2008版《目录》中的“900-044-49”废物被描述为“工业生产、生活等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电子电气产品和电子电气设备,以及拆解、破碎、粉碎后收集的铅酸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汞开关、阴极射线管、多氯联苯电容器”,因其文字,造成了“废弃电子电气产品和设备”为危险废物的误解。这一次,本文修改为“废铅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汞开关、荧光粉和阴极射线管”。

  电子废物拆解过程中可能产生危险废物,但其本身并不属于危险废物。电线电缆产品的结构元件,总体上可分为导线、绝缘层、屏蔽和护层这四个主要结构组成部分以及填充元件和承拉元件等。废电线电缆在结构元件上基本未发生改变,且并不具有危险特性,因此废电线电缆不属于危险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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