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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牙仲裁法庭 香港法律界人士质疑海牙仲裁庭漠视“法庭之友”意见书

2022-01-30 10:49营养

新华社香港6月28日电香港独立非营利法律组织亚太国际法学会28日表示,自6月初向荷兰海牙仲裁庭提交质疑南海仲裁案的法庭之友意见以来,一直未收到任何回复。香港法律界人士认为,仲裁庭迟迟不回应意见书,既不符合国际法的常识,也不尊重香港法律组织的独立意见。亚太国际法学会会长、香港资深大律师冯华键告诉记者,他在6月6日向仲裁庭提交法庭之友意见后,一直在等待对方的答复。期间,亚太国际法学会还专门发函询问仲裁庭的答复。然而,三个星期后仍然没有答复。

冯华键说,仲裁庭作为国际法框架下的司法机构,有义务回应第三方的独立法律意见。亚太国际法学会至少有权知道仲裁庭是否收到了意见,但仲裁庭甚至没有收到最起码的答复确认。

冯华键透露,仲裁庭作为一个国际司法机构,无视独立第三方的法律意见是极不正常的。据了解,在菲律宾单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中,仲裁庭过去曾回应过第三方的法律意见。

冯华键表示,亚太国际法研究所通过各种正常渠道询问仲裁庭,并未获得任何信息。仲裁庭不能回避,有责任解释。

吴栋协翔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永佳认为,无论仲裁庭对菲律宾单方面提出的仲裁案件如何判决,作为国际争端解决机构,都应该尊重“法庭之友”的工作,无视香港法律组织的建议,这表明了仲裁庭不应该有的态度。

吴永嘉认为,他不理解仲裁庭为何不回复香港法律组织的法庭之友意见。但是,从意见的内容来看,亚太国际法学会的意见切中要害,对本案仲裁庭的法律地位和法律依据提出了关键问题。

冯华键介绍,亚太国际法学会提交的意见从两个方面质疑仲裁庭受理仲裁案件的法律依据。一方面,由于菲律宾与中国的争端实际上涉及领土主权,本案已经超越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管辖范围和仲裁庭的管辖范围;另一方面,即使仲裁庭有管辖权,由于南海争端涉及复杂的历史和政治问题,仲裁庭也不应行使管辖权。

根据法庭之友的意见,任何海洋权益都是对海洋资源的主权或对特定海洋区域行动的管辖权,这是《公约》明确承认的。菲律宾请求仲裁法庭裁决某些土地可以主张的海洋权益,而不考虑主权。这一要求违反了国际公法和联合国国际法院一贯确认的“陆地统治海洋”的原则。

香港企业法人朱家健认为,菲律宾在仲裁案件中故意回避南海诸岛主权,只关注这些岛屿及相关海域的海洋权益。这样的做法是试图绕过主权问题,谈主权附带的权益。没有头发的皮肤会附着什么?

根据该意见,在关于管辖权的裁决中,仲裁庭试图在不涉及主权的情况下确定某一海洋特征是岛屿、礁石还是低潮高地。然而,仲裁庭援引的个别条款与整个公约密不可分。只要我们承认《公约》各条款之间的联系,我们就可以得出自然的结论,即主权非常重要,在确定一块土地的主权之前,不可能界定它可以主张的海洋权利。然而,主权问题超出了《公约》的解释和适用范围。

  朱家健认为,仲裁庭试图用《公约》中的个别条款来处理该仲裁案,这样的做法是对《公约》的片面理解,也是对国际法赋予《公约》缔约国权利的滥用。仲裁庭应该清楚,《公约》的其他条款已经清楚地表明,一旦双方的争议涉及主权归属问题就超出了《公约》的解释范围和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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