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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正式更名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2-01-24 05:21营养

8月30日,民政部召开全国民政系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电视电话会议。民政部部长李出席会议并讲话。民政部党组成员、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詹成福宣读了中央关于调整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有关机构设置的批复。上海、江苏、天津、河南民政部门负责人做了典型发言。民政部副部长顾朝曦主持会议。李说,《意见》充分肯定了社会组织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积极作用,科学阐述了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社会组织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制定实施《意见》的重大意义,这是进一步明确政府、市场和社会关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这是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迫切需要;这是进一步激发社会活力、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

李指出,《意见》总结了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成就和经验。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和把握《意见》的精神内涵,全面理解和把握《意见》。提出确保社会组织改革发展正确方向的总体要求;要充分认识和把握《意见》提出的功能定位,确保实现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根本目的;要充分认识和把握《意见》提出的基本原则,妥善处理社会组织改革发展中的重大关系;要充分认识和把握《意见》提出的目标体系,积极落实社会组织改革发展任务。

关于如何落实《意见》提出的主要任务,李强调,要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完善支持培育社会组织的政策措施,依法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着力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同各有关部门,把《意见》精神贯彻落实到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工作中,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最后,李对全面提高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社会组织的能力提出了要求。他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以贯彻落实《意见》为契机,不断提高学习能力、统筹协调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全面提升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水平。不忘初衷,勇往直前,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意见》为动力,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为推动社会组织改革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会上,詹成富宣读了中央关于调整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机构编制的批复。根据答复,民间组织民政管理局正式更名为社会组织管理局,可以称为全国社会组织管理局。上海、江苏、天津、河南等地民政部门负责人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介绍了当地社会组织的改革发展实践和落实《意见》的下一步工作。

最后,顾朝曦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组织民政干部学习领会和把握《意见》精神,争取党委政府对社会组织工作的支持,加快出台具体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已出台相关文件的,要按照《意见》精神及时调整完善。

  各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厅、各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民政厅,以及已开通视频信号的市、县民政部门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民政部各业务司局、全国老龄办负责同志,中华慈善总会等民政部所属社会组织代表以及有关新闻媒体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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