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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平 山西纪委披露:省煤炭厅原厅长吴永平长期非法持有假身份证

2022-01-16 18:12营养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吴永平

山西省纪委立足本省实际,探索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贯穿于纪检工作全过程,使监督执纪问责冲着纪律去,努力把纪律和规矩挺到反腐败斗争最前沿。

以维护党章为首要任务

省纪委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学习党章,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同时,依据党章厘清纪委职责定位,认清“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本质内涵,尤其是在纪律审查中,将是否违反党章规定作为重要内容。

省纪委在对沧州市委原书记董洪云违纪行为定性时,以事实和证据为依据,将“违反党章关于党员义务的规定,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生活品味低俗”作为其主要违纪行为。第一篇文章提炼为三个内容:“对党不忠,举报个人资产”、“欺骗党组织,对抗组织审查”、“放松自律,生活低俗”

在对省煤炭工业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吴永平违纪问题进行定性时,省纪委将其“违反党章关于党员义务的规定,对党不忠诚,长期非法持有假身份证,瞒报数处家庭房产等个人有关事项”作为主要违纪事实,给予定性。

在纪律审查的所有方面实施纪律特征

在受理环节,把信访举报件中属于“七个有之”的问题单独列项统计,更加关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问题,定期梳理违纪的类型、特点、程度,分析这些行为对党纪的破坏性,采取针对性措施认真解决。

在排查处置过程中,对2008年以来省管干部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了摸底排查,制定了《省管领导干部谈话提醒函和诫勉工作实施程序》,提高谈话函和问询比例,坚持早抓早治,发现苗头及时提醒,及时处理违纪违规问题,让“咬耳朵”“扯袖子”成为常态。目前,反映省管干部线索的谈话函占比从1.6%上升到23%,初审占比从20%上升到38%,暂存占比从58.7%下降到19%。

在审查环节,注重从“查违法”向“盯违纪”转变,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作为审查重点,对照党章党规党纪,从纪律和规矩角度去衡量、处置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对反映“七个有之”和“四风”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特别是对线索清楚、违纪行为正在或即将发生的立即办理。巡视组在巡视过程中也紧盯违反纪律的问题,对巡视移交的违纪线索优先办理。坚持快查快结与深挖细查有机结合,发现违纪问题、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固定关键证据后及时处理,涉及违纪的抓紧按程序给予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的在给予纪律处分后立即移送司法机关。相比过去,审查时间大大缩短。

据统计,省纪委对省国土资源厅原厅长李建功受贿问题的核查只用了20天,对省煤炭工业厅原厅长吴永平违纪问题的核查用了27天,向司法机关移送了大量违法线索。

在处分环节,积极改进审理报告体例,不再把关注点集中于涉嫌贪腐等违法行为,而是更多体现、描述和报告违反党纪的情形和后果,将违纪行为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规定的十类违纪行为的次序进行排序,彰显纪律的严肃性和刚性约束。同时,创新违纪干部处分决定宣布方式。参照民主生活会方式,在违纪党员领导干部所在市县的党政联席会议或单位党委会议上宣布处分决定。并要求市县或单位党组织对违纪问题掰开揉碎、条分缕析,剖析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成因,并提出整改意见,形成书面剖析报告。参会人员结合自身实际,谈教训、谈体会、谈认识。做到“处理一个案件,让党员干部明白一项纪律,解决一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体现综合学科的零容忍态度

敢啃“硬骨头”,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去年以来,省纪委严肃查处了大同市委原书记丰立祥、忻州市委原书记董洪运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雷霆手段震慑了腐败分子,维护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查处丰立祥时,省纪委对其采取措施第二天即移送司法机关,相关违纪调查工作与侦查工作同步展开,结案处分于起诉之前,走出了依规管党、依法治国、创新执纪方式的新路。

大力拍“苍蝇”,坚决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省纪委及时制定了《贯彻中央纪委、省委工作部署坚决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工作方案》,并通过“三分”切入、“五账”督办,着力解决“九级以上风浪, 接下来的“不动的问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纪问题、群众举报农村干部腐败问题是载体,严肃查处农村干部违法违规行为是抓手,关键治理发生在群众身上

加强日常监督,对“破纪”行为动辄则咎。瞪大眼睛,管好党员干部的平时和“第一次”,对发现的第一次公款吃喝、第一次公车私用、第一次收受礼金等违纪行为,严查严处,以严肃的纪律截住、堵住这部分党员干部“向下滑”。刹“四风”持续“紧螺丝”,露头就打,严肃处理,通报曝光,释放“执纪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通过管住“小问题”,严查“小违纪”,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树立起对纪律和规矩的敬畏之心。

用纪律和规则解决突出问题

靠纪律和规矩强化制约监督。紧紧围绕山西省委提出的“六权治本”思路,推进各部门制定权力清单,检查遵守党纪党规和执行法规制度的情况,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使党员干部讲纪律、明规矩,令行禁止,把权力首先关进纪律和规矩的笼子里,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

用纪律和规则防止“带病晋升”。按照省委“先定规矩后选人”的要求,省纪委全面履行审计廉政职责,积极协助省委选人用人。也就是先初审核实,根据需要整理核实推荐人选的线索;专项评审,对初评入围的包括配偶、共同生活子女的房产,以及企业开办的企业逐一进行检查;省纪委审查海关,省纪委再次对省委组织部提供的有关人选线索进行梳理核实;进入检查环节后,检查组专门对检查人选进行廉政检查;经联合核实,省委常委会在省级媒体公示中讨论确定拟任命人选,省委组织部、省纪委联合对信访举报反映的所有问题逐一进行核查,最大限度防止“带病提拔”。

靠纪律和规矩教育警醒干部。把开展经常性教育作为一项纪律和规矩,严格落实“一案三报告”制度,精心制作典型案例警示片,编印《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忏悔录》,既剖析典型案件涉及违法的问题,也分析这些腐败分子是如何“破纪”的,特别是深入剖析典型案件中暴露出来的“七个有之”、“五个比如”等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坚持纪在法前,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

靠纪律和规矩落实“三转”要求。针对下级纪委在落实“三转”过程中明知如何办却顶着不办、认识不到位拖着不去办、政策较模糊不知怎么办等三种情况,省纪委一方面加强督促指导,帮助和推动“三转”,一方面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明确将第一种情况作为不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按照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进行问责,该免职的免职,该处分的处分,用纪律手段解决下级纪委在落实“三转”过程中存在的责任、作风和能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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