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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剑云 有偿删帖典型案例发布:外宣办原副局长高剑云帮公司删帖索贿

2022-02-18 11:35社会

中央宣传部第五局原副局长高剑云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

       国家网信办1月26日公布“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十大典型案例。

据国家网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公布的“互联网敲诈勒索、有偿删帖”十大典型案例中,涉及互联网敲诈勒索的有4起,有偿删帖的有6起。

1、上海21世纪网涉敲诈勒索案。

2014年9月,包括主编、副主编在内的财经媒体21世纪网因涉嫌严重新闻敲诈勒索罪,被上海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涉案人员以21世纪网为主要平台,采取招揽介绍公关公司、搜索筛选业内人士等方式。,寻找以“上市”、“即将上市”、“重组”、“转型”为主题的上市公司或知名企业作为非法活动的“目标”。对于愿意“合作”的企业,收取高额费用后,会以夸大正面事实或掩盖负面问题的方式“正面报道”;对于不与之合作的企业,他们在21世纪网等平台上发布负面报道,以此胁迫企业投放广告或签订合作协议,单位和个人可以从中获取高额广告费或利益。据警方初步调查,21世纪网已强制100多家IPO企业与上市公司建立合作关系,每家企业收费20万至30万元,合计数亿元。与21世纪网进行敲诈勒索的上海润言公关有限公司,2009年至今营业额超过12亿元。

2、江苏昆山周禄宝网络敲诈勒索案。

2015年1月22日至23日,被告人周禄宝涉嫌敲诈勒索案在昆山市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检察院指控:2011年6月至2012年8月,周禄宝以网络负面新闻“曝光”为关键,先后从广西尖山寺获得4万元,从浙江乌镇秀珍关索获得6.8万元,从江苏昆山全福寺获得8万元。企图;2012年9月至2013年1月,周禄宝以河北唐山某小区216名业主维权为由,在网上发布大量关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负面帖子,并以维权为名,通过中介成功索要80万元。2013年8月,周禄宝被江苏省昆山市检察院依法逮捕。

3、江苏徐州社会焦点网、今日焦点网等网站系列敲诈勒索案。

2014年10月,社交焦点网、今日焦点网等6家网站负责人钟伟与窦某、姚某、阮某等4人分别因敲诈勒索罪、贪污罪、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至14年不等,并处罚金3万元至50万元。2008年以来,该犯罪团伙伪造记者身份,实施敲诈勒索120次,涉及7省27市县,涉案金额300多万元。

4、湖南衡阳格祺伟网络敲诈勒索案。

2014年4月,“互联网大V”葛启伟被正式移送起诉。经查,微博“意见领袖”葛启伟多次在网上以虚构、捏造、夸大相关事实的方式,发布大量涉及全国各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知名人士的信息,并以曝光负面信息、发帖等名义向当事人勒索钱财。2013年8月,湖南省衡阳市公安机关成功捣毁葛奇伟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破获葛奇伟等人涉嫌敲诈勒索案31起,寻衅滋事案5起,涉案金额共计330余万元。

5、江苏南京“黑客”有偿删帖案。

2014年10月,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周有期徒刑5年3个月,判处谭有期徒刑5年,判处王有期徒刑4年6个月。经查,2013年底,杭州某网络公司技术负责人周伙同谭某、王某,利用谭某通过“黑进”网站非法获取的西祠网站多个版主账号及密码,提供有偿信息删除服务。法院认为,互联网是公共论坛,需要保护网民合法的舆论自由。周、谭、王有偿删帖不仅侵犯了公民的言论自由,也扰乱了市场秩序。非法经营金额超过25万,构成非法经营罪。

6、广东深圳腾讯网编辑有偿删帖案。

2014年9月,北京市人民法院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腾讯新闻中心健康频道原编辑王有期徒刑六年。经查,2009年11月至2012年8月,王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帮助李、时代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新讯天下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等公司删除腾讯网络信息,非法收受对方给予的钱款19.4万余元。此外,王某还向搜狐网络安全中心高级经理何某行贿49.95万元,请其帮忙删除其他网站的负面信息。

7、北京杨秀宇有偿删帖案。

2014年11月,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杨秀玉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杨秀玉负责的两家尔玛依娜公司分别被罚款50万元和20万元。经查,2008年至2013年,以杨秀玉为代表的“尔玛依娜天仙公司”法人和实际控制的“尔玛依娜互动公司”,通过提供有偿岗位、发布虚假信息等方式,获取非法经营收入共计75万元,数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

8、北京口碑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有偿删帖案。

2015年1月16日,北京口杯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及公司、、杨三名高管因向客户提供有偿删帖服务,涉嫌非法经营,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受审。检察院指控:2012年至2013年,公司多次通过信息网络提供有偿删帖信息服务,经营金额21.82万元。在此过程中,费阳和黎金福负责公司的经营,共同商议决定指派公司员工从事上述活动;杨和公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实施有偿信息删除活动。本案审理中,费阳等三人均认罪悔罪,法院尚未作出判决。

9、原中央外宣办副局长高剑云案。

2014年4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宣布,中宣办第五局原副局长高剑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经查,2008年至2010年,高剑云利用职务便利,帮助某公司删除网络负面报道,索要并收受大量贿赂。高剑云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目前已被开除党籍、公职,涉嫌犯罪及相关线索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海南海口魏壹宁有偿删帖案。

       2014年11月,海南省海口市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网警支队一大队原副队长魏壹宁有期徒刑10年。经查,2009年8月到2012年8月间,魏壹宁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帮助他人删帖收受“好处费”70余万元。作为互联网管理部门公职人员,魏壹宁利用职务之便删帖牟利,已经构成受贿罪,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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