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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章立制 习近平促反腐倡廉建章立制 为权力“立规”全面提速

2022-02-16 08:09社会

中新网8月5日电今年1月,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十多次提到“规则”,要求做好“破”和“立”两篇文章,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聚焦做好”四个方面列为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的制度建设。从党内监督到选人用人,从权力调节到国有企业监督,与今年初习近平提出的四个要求相比,中国共产党为权力“筑笼”“立规”的反腐体系也全面提速。

党内监督要讲规矩

“必须着力完善党内监督制度,着手修订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奉公指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巡察工作条例,突出重点,针对当前存在的不足。”

今年以来,习近平提到的三方文件修订工作取得进展。

6月26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会议认为,《条例》注重解决巡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明确巡察工作定位,围绕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深化巡察监督内容,明确规范了组织设置、岗位职责、方式权限、纪律要求等。这对依法依规推进巡察工作,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回顾中央巡视制度的历史,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建立健全巡视制度;200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将视察制度写入党章;2009年,检查工作条例正式颁布。经过13年中央巡察制度的推进,中国共产党的“反腐利剑”迎来了新的制度规范。

此外,高层官员还密集披露了近期反腐败标准和纪律条例修订的相关信息。

7月8日至1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陕西调研时,强调要修改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处分条例。“必须坚持党的纪律比国家法律更严的原则,实现纪律和法律的分离,体现党的先锋队性质。推进从严治党、依法治党的制度创新。”

他说,有必要删除现行党纪法规中与刑法等法律相重复的内容,使之成为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标尺。同时,有必要将现行指引规定的“不”纳入修订后的纪律处分条例,使指引成为执政党对人民的誓言。

据中央纪委网站7月31日晚发布的消息,近日,王岐山主持召开中央部分部委、中央国家机关和部委党组主要领导、部分专家学者座谈会,就修订党风廉政建设标准和纪律处分条例征求意见。

王岐山说:从严治党,要让咬耳朵、扯袖子、脸红出汗成为常态,逐步让党纪从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多数,严惩者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立案违法审查的变得很少。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全面从严治党。

在选择和雇用人的时候,你必须知道规则

“要着力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督促领导干部按本色办事、按角色办事。”

党的十八大以来,选人用人问题成为巡察“问题清单”中的常见问题,落马问题中频频出现买卖官员、带病升官等官员弊病。据舆论分析,反腐过程中发现的选人用人问题,反映出当前干部人事制度存在诸多漏洞,执行不力,需要系统完善和升级。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多次强调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选人用人的重要性。在今年5月5日召开的中央深改组第十二次会议上,习近平提到,“要着力强化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的就业导向,用好那些想改革、谋改革、干好改革的干部。鼓励干部挑重担。”

事实上,党的十八大后,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确立了新的规定,可以说进入了顶层设计的密集期。

今年6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发布。事业单位领导应该选什么样的人,怎么选,任期应该多长,怎么考核,怎么监督...这一新规定“回答”了一系列社会十分关注的问题。

包括“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强化聘任制,强化考核监督机制等。新规中的很多措施都指向事业单位行政化、官僚化的弊端,旨在通过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7月28日,中央颁布的《关于提升领导干部上进心和下进心的若干规定》公开。明确干部“下去”的六个渠道,将五类情形纳入问责范围,详细列举领导干部或被“调岗”的十种具体情形,明确问题官员“回归”的前提条件...新规可谓官员的“黑帽子”。

据专家分析,中央专门出台细则规范官员“升降出入”,一方面与现有人事制度相匹配,提高干部活力,另一方面又使官场“能降”成为常态制度,可以有效震慑和整肃官场用人不正之风。

权力的行使应该遵循规则

“要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微事管理,落实权力清单制度,公开审批流程,加强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微观事务的过度管理和繁琐的审批流程不仅阻碍市场活力的释放,还容易导致权力寻租空和腐败。

就在习近平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呼吁“防止滥用权力”后不久,李克强总理在3月份召开的全国人大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简单之路,权力不可任意使用”。

“简政放权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坚决杜绝寻租空铲除腐败土壤,因为很多腐败分子的一个共同特征就是寻租。”在今年全国人大后的总理新闻发布会上,李克强解释了权力下放和反腐败的关系。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还要求,要公布省级政府权责清单,确保法定责任必须落实。今年以来,一些省份“晒”出了行政权力清单,展示了自己的“权力基础”,接受了社会监督。

今年5月,国务院印发《2015年推进行政与权力下放相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明确提出要重点抓好8个方面65项任务。

其中包括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场所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布清单并锁定在基地,今年取消200多项。分两批取消和下放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增加简政放权的含金量。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逐项公示审批流程,压缩明确审批时限,约束自由裁量权,以规范促规范。

有分析称,权力监督的缺失必然导致腐败。从源头治理腐败,要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快建立健全一套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格、约束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围绕用制度管人、管事,还必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提高反腐倡廉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国有企业监管应建立规则

“要着力完善国有企业监督体系,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的监督,做好国有企业巡查工作,加大审计监督力度。”

在习近平提出的四项要求中,完善国有企业监管体系被挑了出来,备受公众关注。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国“打虎打蝇”的持续风暴中,隐藏在国有企业中的腐败和监管缺陷不断暴露。据媒体统计,仅2014年,就有70多名国企高管被辞退。

在习近平号召“好好检查国有企业”后不久,今年2月,中央政府挑选了26家国有企业在新年开展第一轮专项检查。这是十八大以来中央巡察首次针对央企,如“一对二”巡察形式,巡察队伍构成多元等。本轮巡视是指国有企业的缺点,突出了特巡的特点,如精准打击、灵活机动。

在本轮检查的反馈阶段,有22家央企被检查组指出存在“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问题,部分企业甚至形成了“寄生家族利益共同体”。此外,侵占国有资产、贵买贱卖、四处竞价、随行就市等乱象也频频曝光。

6月底,今年第二轮中央检查启动,26家被检查单位中,中央企业17家。6月23日召开的中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指出,党领导的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要充满信心,看到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成果;也要直面问题,找准病灶,举一反三,加强党对深化改革的领导,以问题促改革,创新制度,强化监督,促进健康发展,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与此同时,今年国企反腐也备受关注。在今年的反腐风暴中,许建义、廖永元、王等央企的老虎都倒下了。

官方数据显示,今年1-6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委、中央企业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共收到信访件18669件,同比增长81%;给予纪律处分1927人,同比增长87.8%;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4人,比去年同期增加162.5%。

今年7月以来,中央纪委网站“学习思想、践行启示”栏目以“推动国有企业从严治党”为主题,先后发表了4篇解读国企反腐的文章。

  最新一篇题为“深化改革 健全制度 加强监管”的文章称,国有企业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但是所肩负的历史责任都是相同的。要抓住巡视整改的机遇,把思想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长远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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