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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连山环境遭破坏新闻 甘肃严打破坏祁连山生态环境犯罪 查处渎职犯罪案7件16人

2022-01-15 14:24社会

兰州8月8日电“甘肃省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给人民群众一个‘绿水青山’的生活环境,有义务、有责任为建设美丽新甘肃作出应有的贡献。”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栋梁7日就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表态。当天下午,甘肃省检察院召开《甘肃省检察机关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保障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该意见的制定情况和主要内容。

李栋梁介绍,《意见》共分四部分十六条,主要指出要加大司法办案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加强法制宣传,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为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和甘肃绿色可持续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李栋梁透露,今后检察机关将围绕四项任务,即:履行逮捕、起诉职能,坚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伐木、非法采集毒品、破坏野生植物生长环境、非法采矿、采砂等刑事犯罪;加强生态环境资源领域职务犯罪研究,加大对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各类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结合司法办案,开展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协助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完善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利用“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等专项行动推进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

李栋梁表示,检察机关还将结合森林分局、矿区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充分发挥驻乡镇检察室作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平台的作用,加大对破坏祁连山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将恢复性司法理念引入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做到一案一案,还青山。

发布会当天,甘肃省检察院检察员王红通报,2017年7月,“暗访年”活动领导小组成立督查组,对金昌、武威、张掖三地检察机关开展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监督专项督查。

从监督情况来看,武威市检察院深入祁连山,对自然保护区9个矿山项目、22个探矿项目、7个水利设施、8个旅游项目进行了调研走访;金昌检察院赴永昌县收集自然保护区18个矿业项目、3个水电开发项目、1个旅游开发项目的工作资料。同时,安排专人取得发改委、国土、环保、林业等部门的批准和绩效。信息,跟踪监督相关整改工作,召集相关行政部门负责人召开业务会议;张掖市检察院深入祁连山腹地31次,发现环境卫生、生态环境等问题89个,督办辖区重点问题6个,全部得到整改。

甘肃省检察院反诽谤侵权局副局长陈仲伟表示,他们多次走访祁连山自然保护区酒泉、张掖、武威、金昌等市县检察院,了解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明确此类案件查处思路和措施,督促张掖市检察院对张掖巨龙铁合金公司烟尘无组织排放问题监管不力的甘州区环保局进行查处。现民乐县检察院已对该局四名主要责任人实施了犯罪。

截至目前,甘肃省检察机关反渎职部门对全部梳理出的20个问题进行了初步调查核实,立案查处环境保护领域渎职犯罪案件7起,涉案人员16人。

甘肃省检察院民事检察处处长陈炳如通报,甘肃集中开展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发现、央视新闻曝光的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情况,甘肃省检察院决定于2017年2月至6月开展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重点维护河西走廊脆弱的生态环境。

专项行动以祁连山环境破坏重灾区张掖为重点,向兰州、武威、金昌、酒泉等地区延伸。结合中央环保督察组的反馈,进行了精准部署。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整理各类案件线索57条,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38件,其中林业部门11件,环保部门10件,国土部门7件;行政机关纠正案件32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4件。

专项行动中,共恢复复垦林地、耕地、草地、湿地等各类土地1340余亩,督促关停整治污染企业、养殖场10余家,督促恢复污染饮用水源4800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460.6公里, 督促清理处置非法堆放的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500余吨,覆土11.65万立方米,植树3.5万余株

  陈冰如介绍,6月27日,公益诉讼制度已正式入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已成为常态化工作;8月3日,甘肃省检察院召开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下一步,甘肃检方将以提起公益诉讼为抓手,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加大工作力度,继续深入开展专项监督,最大限度保护受损公益,为甘肃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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