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     

徐远安 媒体评深圳滑坡地原官员自杀:舍弃向公众交代

2022-02-15 06:12军事

我们应该尊重死者和真相。在真相大白之前,任何自杀都不应该被抹黑或肯定。本质上,涉及事故的自杀也放弃了向公众解释的义务。

在离开光明新区城管局局长的岗位近半年后,12月27日,徐苑安做了一个跳跃式的自杀,给公众留下了一个无法解决的疑问:在7天前的深圳山体滑坡事故中,渣土接收场地获得了该局的批准。当天凌晨,山东平邑石膏矿坍塌事故中的矿山企业董事长马从波也选择了死亡。在井下配合救援时,马从波跳入井下一号佯攻井内溺亡。

一旦产生联想,心理暗示就不可避免。果不其然,尽管官方公布的事件寥寥数语,公众还是很快做出了猜测。因害怕犯罪而自杀或因羞愧而感激犯罪的联系使正在进行的事故调查更加复杂。

自杀是一种残忍的结局。逝者平静,生者却留下无尽的想象。同一天,两起安全事故的疑似责任方选择自杀,放大了嫌疑效应。这种猜测有很大的市场,但像所有影射一样,很难以一名涉案嫌疑人的死亡来中断整体调查进度。而且最重要的是,这些猜测直接给死者定罪超出了调查结论,这在我们的文化中似乎对死者不公平。

偏见是因为信息贫乏而产生的。我更愿意把两个人的死亡猜测为中性的“恐惧”。害怕调查的后果,害怕司法和舆论的双重审判,所以他们选择提前结束自己的生命,以维护自己最后的尊严。与其他试图隐瞒真相甚至逃跑的涉案人员相比,这种自杀行为值得同情。

但不幸的是,如果受害者在尸骨未寒之前自杀,他真的能为了保护节日而死吗?恐怕不行。更可悲的是。由于阴谋论的盛行,我最终试图维护的尊严也下降了。

有些人真的为自杀鼓掌。他们认为这是一种“羞耻文化”,我们对日韩服罪自杀的案例并不陌生。然而,在事故处理工作没有完成的情况下,自杀并不值得过度提倡。

作为一名高级工程师,徐苑安的结局令人遗憾。2006年,仍在街道办事处工作的徐对深圳查处违法建筑的“死堵”方式表示反对。他说,“群众很难理解,对政府的怨气也在一天天积累”。

由此可见,徐至少是一个有一定责任的官员。但是,在城管局局长的位置上,他为什么会认可最终出问题的渣土接收场,为什么会忽视日常监管,让小概率累积汇聚成最后的悲剧?

死亡是对自己的交代,但在此之前,作为涉案人员,他们有义务向公众交代。比如徐苑安,即使他没有直接责任,也要配合调查,告诉公众事故的真正原因,以警示后人。马从博也是如此,他负有说真话、合理处理善后的义务。在其他受害者的叙述结束之前,不可避免地欠死者和公众一个道德责任,以回避的方式为自己结案。

因为我们应该尊重死者,但我们更应该尊重真相。在真相大白之前,任何自杀都不应该被抹黑或肯定。更合理的态度是,把年底的两起自杀事件看作是两起悲剧事件的延续。是的,这是悲剧,不是闹剧。

  □胡涵

点击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