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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臣 习近平部分内部讲话首次公开 强调干部请示报告制度

2022-02-18 05:16化妆

经中共中央批准,由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的《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一卷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9月25日起在全国发行。在首次发表的八篇习近平手稿中,有四篇与反腐败、反四风有关。《文选》收录了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至2014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的重要文件70篇,约55万字。

根据《文选》出版说明,该书收录了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中央军委作出的25项决议和决定,中央领导同志作的45篇报告和讲话。十七份重要文件首次出版。中央领导同志的文稿已由本人审定。

中央文献研究室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本集子收录了24篇习近平手稿,其中8篇是首次发表。

新京报记者发现,首次发表的8篇习近平文稿中,有4篇涉及反腐败、反四风,包括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三次全会上的讲话摘录,以及新华社《国内动态审查》和《人民日报》的指示。其余四篇首次发表的文稿,包括习近平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座谈会上的讲话摘录,以及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省部级领导干部离婚再婚应向组织报告

根据《文选》,在今年1月14日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谈到了“领导干部个人事务报告制度”。

习近平说:“领导干部个人事务报告制度是报告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必要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如果填的和实际情况不一样,就要搞清楚为什么党组织不能上当。”

对于高级领导干部的婚姻状况,习近平说:“要不要举报省部级领导干部离婚再婚?你想向周围的人报告重要事件吗?当然,我们必须报告它,我们必须报告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不要突然收到网上的消息,我们不知道是真是假,再核实就会被动。只知道不报不行,还要问为什么不报。在一定程度上,有必要派一个纪律委员会去了解情况。”

党政领导插手个案,这是绝对不允许的

习近平今年1月7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通过《文选》首次公开。

习近平说:“要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着力解决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问题。这是一种导致执法不公和司法腐败的顽疾。”

“一些党政领导干部为个人利益打招呼、批票据、交材料,或者以其他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插手案件,甚至让执法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的事情。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绝对不允许的!”习近平说。

对于群众反映政法机关执法办案存在问题的举报,习近平说,党和政府领导干部可以依法依程序批准,但不能提出倾向性意见,更不能代替政法机关作出决定。

他表示,要建立健全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的登记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凡违反法定程序干预政法机关执法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议重读《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2013年1月5日,习近平在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座谈会上讲话,部分内容被收入《文选》并首次发表。

习近平说,如果重大政治问题处理不当,将会产生严重的政治后果。“古人云:‘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国内外敌对势力经常对中国革命和新中国的历史大做文章,竭力攻击、丑化、污蔑他们的能力。根本目的是迷惑人心,煽动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

习近平说,邓小平同志指出:“毛泽东思想的旗帜不能丢。丢了整面旗,实际上否定了我们党的光辉历史。总的来说,我们党的历史还是光荣的。虽然我们党在历史上犯过一些大错误,包括建国后的三十年,甚至犯过‘文化大革命’这样的大错误,但我们党在革命中是成功的。”

习近平说,邓小平同志还强调:“对毛泽东同志的评价,对毛泽东思想的阐述,不仅仅涉及毛泽东同志个人的问题,这是和我们党和国家的整个历史分不开的。要看到这个大局。”

习近平说:“想象一下,如果当时完全否定毛泽东同志,我们党还能站起来吗?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还能站得住吗?那你就受不了。如果你不能忍受,就会有混乱。因此,正确处理改革开放前后社会主义实践与探索的关系,不仅是一个历史问题,更重要的是一个政治问题。”

习近平在讲话中建议,“大家把《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找出来,再看一遍”。

摘录:

不要报告的干部可能是问题的前兆

在这里,我想强调一下报告制度的问题。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是组织纪律的重要方面。1948年9月,中共中央在西柏坡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会议的重要议题之一是强调建立请示报告制度。正是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力地推动了党的作风和纪律建设,保障了军政命令的畅通,为解放战争的胜利提供了重要保障。如果我们这个大党,那么多党组织和党员各行其是,自己做主,自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想做就什么都不做,那就散了。

作为一名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这是涉及重大问题、重大事项时必须遵守的规则,也是检验一名干部是否合格的试金石。连这个都做不到,还是一个合格的领导干部吗?领导干部要有组织观念和程序观念。请示者必请示,报告必报。他们绝不能走自己的路,绝不能隐瞒甚至隐瞒。请示不是小事。不要大意。多年来,一些干部的事故就是由此造成的。不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要求报告,都是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如果问题严重,你就不能当领导干部。

目前,举报制度存在诸多问题。有些干部做事没有章法,做了什么,人去了哪里,组织上不知道,也没有泥牛入海的消息。有东西可以找到他们。找到他需要很多麻烦。孔子说:“你一定有很好的游泳方法。”如果我们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连这个都做不到,那就有问题了。党组织要特别注意不请示的干部,这可能是问题的前兆。有的领导干部不知道自己的神奇力量从何而来,发了好几张身份证,非法发放护照私用甚至持有外国绿卡,有的有好几张港澳通行证,有的把妻儿送到国外,根本不告诉组织,也不把组织当回事!这些事情都要查,查出来就要处理,不会再发生了。领导干部单干,野空,迟早会出问题。我们在这方面吸取了深刻的教训。

领导干部个人事务报告制度是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必要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如果填的和实际情况不一样,就要解释清楚为什么,不能忽悠党组织。省部级领导干部离婚再婚要不要举报?你想报告周围人的任何重大问题吗?当然,我们必须报告它,并报告发生了什么和为什么。不要突然收到网上的消息,我们不知道是真是假,再核实就会被动。只知道没有报告不行,问为什么不报告。在一定程度上,我们必须派纪委去了解情况。

干部不是任何人的仆人

需要注意的是,党组织不能等同于个别领导干部,对党忠诚不等于对个别领导干部忠诚,不能搞党内个人依赖。干部都是党的干部,不是任何人的仆人。

有的干部信奉拉帮结派的“圈子文化”,整天想着搞关系、想办法,分析谁是XX,谁提拔XX,和谁做爱,看能抱谁的大腿。有些领导干部喜欢做家长式的人物,希望别人听从他们的命令。他们认为对自己百依百顺就是好干部,但对别人和群众却可以视而不见,这让党内生活很不正常。

邓小平同志早就说过:“上级不能对下级指手画脚,特别是下级不能做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事情;下属也不应该奉承上级,无原则地服从上级,做到“忠实”。上下级关系不要变成毛泽东同志反复批评的猫鼠关系,要变成旧社会的父子关系或者帮派关系。”

党绝不能搞封建依附、小山头、小圈子、小帮派,绝不能搞门人、家臣、门下依附。这样的事情总有一天会发生的!有些案件调查的时候,就是一堆人,拔萝卜带出泥。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形成了事实上的个人依恋关系。在党内,所有党员都应该平等相待,应该平等地享受他们应该享有的所有权利,履行他们应该履行的所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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