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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温州空难 空难赔偿国际国内存双重标准 现行法律被实践抛弃

2022-02-16 05:00化妆

马来西亚总理纳吉布近日证实,在西印度洋法属留尼汪岛发现的残骸确实是一架MH370客机。随后,一些中国乘客的家属要求马来西亚寻找失踪的家属。一位乘客家属说:“不要谈赔偿,只是亲人。”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在空遭遇重创之后,赔偿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

早在今年2月,就有媒体报道,马航已经确定了赔偿标准,每一位遇难的中国乘客将获得22.5万美元的赔偿,约合人民币150万元。几乎同时公布的中国台湾省复兴航空空,赔偿方案为每名死亡旅客295万元,几乎是马航MH370的两倍。

“其实以上两个方案公布后,都没有得到肯定。然而,与这两个有争议的赔偿标准相比,mainland China的空困难赔偿金额仍然很低。”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教授董念青说。

董念青分析介绍了1982年至2010年我国空的赔偿金额:空1982年4月广西桂林,赔偿金额在3000元至5000元之间。董念青说,之所以规定这个范围,是因为最低赔偿额是3000元,如果受害者要赡养两个人,就要增加1000元;如果要养三个人以上,就增加2000元。1988年,重庆空的赔偿额为8000元;1999年温州空赔偿金额为11万元。2000年武汉空12万元。2002年,大连空很难从18.2万元拿到19.4万元。2004年包头空21.1万元。2010年宜春空的赔偿金额为96万元。

“我们将随机选取中国台湾省空的补偿金额进行对比。”董念青说,1989年花莲空340万台币难赔;1996年,新台币700万元;1997年,新台币760万元;1998年,新台币760万元。今年2月,康复补偿金额空近1500万新台币。由此,我们可以比较大陆和台湾省的补偿差异。

据了解,正常情况下,我国受害者和受伤乘客家属获得的赔偿包括两部分:一是由承运人承担的赔偿;二是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即航空空意外伤害保险,简称航空意外险。无论乘客是否购买保险,都可以通过航空公司空进行赔偿。

伊春空灾害发生后,河南航空空公司宣布,根据民航局2006年发布的《国内航空公司空运输承运人责任限额规定》,国内民用航空公司空运输旅客的伤亡赔偿最高限额为40万元,加上旅客随身物品和托运物品考虑到2006年以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累计增长,赔偿限额提高至59.23万元;除了生活费补贴、受害者亲属和慰问金的赔偿外,航空公司空公司还赔偿了受害者每个家庭成员96万元。

“从上述赔偿标准来看,现行法律已被实践所抛弃,并无效力。”董念青指出,在实践中,对受害者的赔偿金额往往是任意的。赔偿金额名义上是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但实际上已经完全背离了法律规定。

此外,董念青指出,在空困难赔偿方面,国内外存在双重标准。

据介绍,在赔偿标准方面,国内航空空运输依据的是国内法的规定,而国际航空空运输依据的是国际公约的规定。目前《蒙特利尔公约》第21条对第一梯度每位旅客的责任限额为11.31万特别提款权,几乎是国内限额的3倍。

“在这种情况下,我个人认为现行制度已经很难为航空空事故中的受害者提供合理、公平的赔偿或保护。”董念青说。

董念青主张修改现行法律,废除定额制度。他认为,配额制度原本是为了支持航空空产业的发展而设置的,但时至今日,航空空产业已经变得更加强大。另外,如果只是国内限额比较低,中国旅客乘坐国内航空公司空公司飞机出国旅行,或者乘坐国外航空公司空公司飞机来华旅行,都很难获得高额赔偿。

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汪涵不同意这一建议。他认为,如果中国取消配额,将面临以下问题:

首先,《蒙特利尔公约》肯定了赔偿的限制。《蒙特利尔公约》是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的混合赔偿制度。第一个梯度是有限责任,第二个梯度是无限责任。从与国际责任制度衔接的角度来看,如果取消配额制度,将会出现国际公约规定的责任制度如何在我国吸收和实施的问题。

其次,中国航空空市场未来会逐渐开放,进入门槛会越来越低,因此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进入航空空行业。从培育航空空企业和促进航空空市场充分竞争的角度来看,航空空运营商,特别是航空空公司,还没有发展到完全不受配额制度保护的程度。

再次,从性质上看,赔偿责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责任安排。既要考虑在现有条件下对航空空消费者的充分保护,也要考虑对航空空公司的保护。对于低成本航空公司空公司,尤其是民航业空公司,如果没有配额保障,将很难获得公平的发展机会。

“从民事法律关系平等的角度来看,有限责任制度原本是航空空法律发展史上维护航空空服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平衡的法律武器。现代航空空行业一直依靠这个杠杆来调解双方的矛盾。”汪涵说。

事实上,《蒙特利尔公约》在序言中明确指出,该公约的宗旨和原则之一是“承认在国际航运中确保消费者利益的重要性空以及根据恢复性赔偿原则提供公平赔偿的必要性”。因此,航空公司/

汪涵指出,《蒙特利尔公约》关于航空空旅客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定是第一个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国际多边公约的倡议。接下来,我们应该研究如何在国航立法中体现这一原则。

“我个人认为这不是取消责任限额的问题,而是我们国内空运输和国际空运输如何实现旅客赔偿一体化的问题。”王涵认为,为了取消不同运输补偿标准的差异,有必要实现合并,将《蒙特利尔公约》中关于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纳入中国国航空的立法,使国内航空空运输和国际航空空运输适用统一标准。

汪涵解释说,《蒙特利尔公约》的补偿标准征求了发达国家和不发达国家的意见,可以避免因各国发展和收入不均衡导致双方需求无法满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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