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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跪执法 析“下跪执法”后深层原因:妨碍执法违法成本过低

2022-02-15 18:36化妆

制图/高月

交警被违法车辆拖行数百米,110名民警被围攻抢枪。在高速行驶中,他们“蹲”向警察躲避处罚...

这些经常上演的奇葩事情,不仅干扰了民警的正常执法,也危害了民警的生命安全。

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遇到过此类怪事的干警们常常苦笑着表示,在当前社会转型矛盾频发的时期,执法者面对这些怪事往往“非常无力”,如何应对完全靠直觉和经验,这也是“跪下执法”等网络热词产生的根源之一,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是阻碍执法的违法成本太低。

鼓励农民工持枪抢劫警察

“警察开枪打人!”

“警察开枪打人!”

几十名农民工大声呼喊,包围了持枪警察吴波。这时,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个别农民工想抢吴波的枪。

说起9月15日的出警经历,湖北省宜昌市公安局西陵分局鼓楼派出所副所长吴波至今心有余悸。

9月15日7时,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二路工地一物业公司员工与施工工人因施工问题发生纠纷。

接到110指令后,鼓楼街道派出所所长、副所长、民警何、赶到现场报警。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由于双方人员的邀请,现场有近百人对峙,随时可能发生打斗。为防止事态发展,警方出动警力迅速向110指挥中心报告请求增援,同时依法进行了先期处置。

民警致电施工现场负责人,与物业公司负责人谈话,责令双方撤离聚集人员,并要求大型施工机械车辆离开现场。在民警的劝说下,双方人员逐渐分开,三架重型吊车准备离开现场。

正当事态逐渐平息时,施工标段项目部经理钟某突然窜至现场,对现场民警出言不逊,并指挥吊车司机兰某再次强行将吊车开进现场。正当兰某调头再次进入时,20多名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在吊车前停下,但钟某仍示意兰某继续前行。

看到情况不妙,所长和民警何冲到吊车司机室门口,打算强行打开车门。然而,兰锁上门,关上窗户,无视警察的劝说。副局长看到吊车即将撞上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急忙跑到吊车前,拍打驾驶室前挡风玻璃,大喊兰停车。然而,兰没有理会警察的阻拦,继续踩油门。吴波被一台巨大的起重机的前部撞了,差点摔倒在汽车下面。

千钧一发之际,站稳了脚跟,果断地拔出手枪,对准车头,再次命令兰停车。兰某被吴波的行为惊呆了,立即停止操作起重机,坐进驾驶室。

看到吊车被警察拦下,周边几十名工人立即围拢过来,高呼警察开枪打人,趁乱伸手从吴波抢枪。这时,现场有不少围观群众。为了避免伤及无辜,吴波锁上了手枪保险,命令工人撤退。但施工人员趁人多,有的拉着民警的胳膊,有的掰着民警的手护枪,4名民警奋力拼杀,制止了抢枪行为,有效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随着增援部队的到来,群体性事件迅速平息,现场交通秩序恢复正常。吴波和其他许多事先被处置的警察都不同程度受伤,但最终确保现场人员无一受伤。西陵公安分局立即对施工方阻碍民警执法的行为展开调查。目前,犯罪嫌疑人钟某、兰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行政拘留,犯罪嫌疑人刘因抢劫枪支罪被刑事拘留。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上演跪地秀,防止驾照再次降级

除了这种阻碍执法的群体行为外,很多警察还会遇到通过哭闹、跪地、绝食等方式阻碍执法的“柔性”行为。

湖北省公安厅公路警察总队治安大队民警熊俊没想到,在河北交警“下跪执法”后不久,他就遭遇了类似事件。

9月12日19时许,熊俊在二广高速东岳庙关口执勤。通过监控系统,他发现一辆红色半挂车没有挂号牌,于是在前方收费站设卡拦截。然而,半挂车进入收费站后,却神奇地变形了,车牌号被挂在了车尾,好下场。

这是怎么回事?此前,熊俊多次遇到这种现象,推断司机“大多使用翻牌装置”。半挂车司机张在被问及时表示,他的车牌是松动的,然后就在服务区安顿下来,所以出站时就恢复了原状。

“距离我们看到监控的地方只有7公里,中间没有服务区。”断定司机张在说谎。张见他不承认,又耍了个花招,在执法亭里跪在面前。尽管有熊俊的建议,张灿还是负担不起。

“你想让我‘跪下执法’吗?”无奈之下,对张说道。见耍花招无效,张只好站起来。基于的劝说教育和事实,张某最终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他确实使用了安装在车上的翻缸装置,按下按钮车牌可以随意“躺下”或“站起来”。

经过调查,发现这已经不是张第一次违法了。一年前,他因故意污损车牌被罚12分。他原来的A1A2驾照降级为A2A3驾照,但他还能开拖车。

“但他没有吸取教训,而是又做了一次。这一次,驾照将再次降级,其A2驾驶资格也将被取消,这意味着张某将无法再驾驶半挂车。”熊俊说。

持刀威胁和驾驶碰撞经常上演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基层,执法人员遭遇蛮力反抗的情况并不少见。驾驶碰撞、持刀威胁、言语辱骂和肢体冲突频繁上演。

9月15日17时20分许,两名男子驾驶一辆黑色跨座式无牌摩托车行驶至中原路七里河路口时,被在此执勤的襄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紫珍移动警务平台民警丁军拦下。下车后,司机张突然掏出一把20厘米长的折刀,与丁军等人对质,大喊“不要靠近”。

对峙片刻后,张立即逃跑,丁立即跟随大军。最终,张然不到10米便被警方抓获并移交给紫珍派出所进行检查。对于为什么要持刀与警察对质,张说:“因为被警察挡住了,我很紧张,也很害怕。”经审查,紫珍派出所对张行政拘留5日,罚款300元。

与丁所在部队不同,襄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团山派出所刑侦民警刘东伟驾驶蛮力执法对象受伤。

6月17日18时许,邱到当地一所中学探亲。因为第二天就要入学考试,学校规定不允许外来车辆进入校园,以免影响考生备考。邱某坚持将车开进学校,与学校保安发生争执,保安立即报警。接警后,刘东伟和同事赶到现场,向邱解释为什么禁止外国车辆进入学校,但邱仍然坚持开车进入校园。刘东伟发现邱是本地人却开着外地牌照的车,于是要求邱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邱不仅没有配合,还准备开车离开现场。刘东伟走上前去,拦住邱。邱不仅不听,还开车撞上刘东伟,立即逃离现场,导致刘东伟双手受伤。

高新公安分局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将邱列为网络逃犯。7月7日16时,邱在襄阳人民广场被警方抓获归案。被捕后,邱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抱歉。“我从来没有被警察处罚过。当我看到警察想检查我的文件时,我很害怕。我只是想快点。没想到会打警察。”邱解释了自己当时的行为。

目前,邱已被襄阳高新区人民检察院逮捕。

阻碍执法并不总是缺乏法律意识

在采访中,记者曾问吴波为什么要舍命停车。吴波说,这是警察的职业本能。人在危难的时候,作为警察,职业本能就是主动去做一些事情。

“我们被警察殴打的情况越来越普遍。尤其是处理纠纷的时候,调解难免会有推搡。更有甚者,是主动攻击警察,做出伤害警察的违法行为。”起重机司机受伤时,吴波束手无策。

“从攻击目标来看,大部分是基层一线单位,尤其是派出所;从侵害来看,多发生在民警接警、处理群体性事件、抓捕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其中多数发生在接警过程中;从攻击手段来看,暴力倾向突出。有人凭借‘法不责众’的心态围攻民警,有人持枪恐吓攻击民警,有人在派出所推打民警,破坏办公设施。”宜昌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湖北省阜阳市公安系统一位负责人也表示,新媒体时代,各种抵制执法的行为也在“日新月异”,同时也在“传染”,比如“蹲点秀”“开车撞”“持刀威胁”。该行为通过互联网传播后,很多执法对象心中有印象,但大多不知道或不关心行为本身造成的最终后果。一旦遇到类似的情况,他们往往会模仿类似的行为,引发社会转型

据了解,2010年至2014年,全国公安民警因公负伤20741人,除2012年有所下降外,总体呈上升趋势,去年达到5624人,同比增长33.1%。公安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打击犯罪分子是造成民警受伤的首要原因。8880名警察因打击犯罪分子而遭受暴力袭击受伤,占受伤警察总数的42.8%,总体上连续五年上升。暴力袭击警察和暴力抗法问题突出。

因此,今年年初,公安部、财政部联合发布通知,决定为国家民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今年6月,公安部部署开展打击暴力袭警、暴力抗法专项行动。同时,今年8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在《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中增加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妨害公务罪的规定从重处罚。“针对当前社会矛盾频发、暴力袭警案件多发的实际情况,最好将袭警行为列入妨害公务罪,这样可以更好地起到震慑和预防犯罪的作用。”NPC常委会有关工作人员介绍。

在吴波和很多专家看来,阻碍警察执法的嫌疑行为越来越多,这与此类行为的违法成本较低有关。“过去我们总说公民法律意识淡薄。在基层接处警的实践中,我们发现群众的法律意识并不薄弱,往往对对自己有利的法律有很深的了解,对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很少了解。违法成本太低,让一些人毫无顾忌地与警察对抗,甚至暴力抗法。“吴波认为,要减少这种阻碍执法的行为,最重要的是增加违法成本,并按照《刑法修正案》的规定严厉打击暴力袭警和暴力抗法行为,让执法对象对执法人员心生敬畏。□记者刘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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