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誓词 75字宪法宣誓誓词是如何产生的

2022-01-12 23:41搞笑

当选的新国家领导人将庄严宣誓拥护宪法

75个字的宪法誓言是如何产生的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据新华社报道,新当选的国家领导人将在人民大会堂庄严宣誓拥护宪法,成为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位举行宪法宣誓的国家领导人。在宪法第一章中写入“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法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并在宪法中确认宪法宣誓制度,必将激励国家工作人员更好地树立宪法意识,遵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从无到有,从65字到70字,再到75字,自2014年10月宪法宣誓制度建立以来,宪法宣誓越来越完善。

我以宪法起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和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努力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65个字

统一宣誓适用于所有宣誓人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强调坚持法治首先要坚持宪法,坚持法治。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决定的地方。当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他们公开宣誓遵守宪法。”

2014年11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书鸿介绍了为什么要对宪法宣誓。他说,首先,每个国家公职人员都必须明白权力来自哪里,权力是人民通过宪法赋予的。同时,公职人员负有保障宪法实施、维护宪法尊严的责任,即必须具有强烈的使命感、荣誉感和责任感,这是最重要的原因。

他同时表示,要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公务员首先要弘扬宪法精神,这需要必要的仪式,对宪法宣誓是必要的仪式。只有这样,才能表达宪法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就像向国旗敬礼,唱国歌一样,我们可以长期习惯,然后宪法的权威就会建立起来。

袁书鸿还提到,我国宪法宣誓制度的建立也借鉴了国际惯例。世界上有142个国家制定了宪法,97个国家有宪法宣誓制度。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确立了全国范围内宪法宣誓制度的行动纲领。随后,2014年12月4日,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全国各地开展了宪法宣誓活动。但是当时宣誓的形式和内容不一样,因为不规范。

半年后的2015年6月24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韩小武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作了说明。该决定规定,所有由NPC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由“一府两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均应公开宣誓拥护宪法。

韩晓武说,根据委员长会议的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负责起草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工作人员研究了近年来NPC代表和社会各界对宪法宣誓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召开座谈会听取了中央有关部门、部分地方人大代表、部分NPC代表、专家学者的意见,随后起草了《关于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征求中央和其他方面意见后,征求意见稿多次修改,产生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

同时,关于宣誓,韩晓武表示,公职人员是否应该统一宣誓,在世界各国有不同的做法。在调查中,大多数同志认为,虽然有不同的层次、类型、任务等。,对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和履行宪法职责的要求是相同的,宣誓应当一致。而且,统一规范的宣誓也有利于保证宣誓的严肃性。基于这一考虑,决定草案提出了一个65字的誓言,适用于所有宣誓人。

决定中起草的65字誓词是:“我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宪法职责,恪尽职守,清正廉洁,忠于祖国,忠于人民,自觉接受监督,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而努力奋斗!”

70字

将“支持宪法”改为“忠于宪法”

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通过立法确立了我国的宪法宣誓制度。

誓言从65个字变成了70个字。70字的誓词是:“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努力奋斗!”

韩晓武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草案时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很多是关于修改誓词的。NPC法律委员会根据法定程序和成员的审议意见修改了誓言。对于当前表达式。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顾圣抵抗提出,要把誓言中的“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而奋斗”改为“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家而奋斗”。“你为什么改变?因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建设现代化国家的目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

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徐贤明说,“要把忠于宪法作为宣誓最重要的内容来表达。”他说:“第一句‘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的‘支持’一词显然没有足够的分量。“建议将‘支持’改为‘忠诚’。“忠诚”包含服从和捍卫的含义。"

徐贤明还建议将“履行宪法职责”改为“履行法定职责”。"并非所有公职人员都在履行宪法规定的职责。"

此外,决定中宣誓人的服装和具体组织方式都是常委会审议时提出修改的,NPC法工委研究后作了相应修改。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正式发布,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决定》规定,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由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根据情况,宣誓仪式可以采取个人宣誓或集体宣誓的形式。单独宣誓时,宣誓人应当左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起拳头,宣读誓词。集体宣誓时,一人宣誓,宣誓人左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起拳头,宣读誓言。其他宣誓人排列整齐,用右手举起拳头,背诵誓言。

同时,《决定》规定,宣誓的具体组织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参照本决定制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在谈到授权地方立法机关自行制定宣誓的初衷时,韩小武表示,主要是因为宪法宣誓制度确定的人员范围很广,情况也很复杂,分歧很大,很多具体问题很难简单统一规定。因此,宣誓的具体组织办法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负责组织宣誓的机关制定。

许愿

31个省制定并实施了宪法宣誓制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诞生后,2016年2月2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首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张德江委员长主持并监督宣誓。

当时,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任命了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6名国家工作人员,其中6人依法进行了宪法宣誓。

下午5点,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宣布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全体起立,高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宣誓人、新任NPC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刘源走到宣誓台,左手按在宪法上,右手举起宣读誓词。其余五人并肩站在宣誓人身后,举起右拳,连声宣誓。

NPC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NPC机关负责同志,NPC机关干部等约50人参加了会议。

此前,2016年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法官宪法宣誓仪式,这是最高法首次举行新法官宪法宣誓仪式。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的监督下,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勇带领45名新法官宣读了70字誓词。

2016年7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及其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明确了宣誓人的范围、形式和程序。2016年9月18日,国务院举行首次宪法宣誓仪式,李克强总理宣誓。2016年以来,国务院任命的38个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机构的55名负责人依法进行了宪法宣誓。

值得一提的是,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于伟国,成为中国第一位为宪法宣誓的省长。

2015年9月25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福建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2016年1月,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选举于伟国为省人民政府省长。15日下午,福建省组织新当选的国家工作人员在省人大第一次宣誓宪法。“现在请本次大会选举产生的省人民政府省长于伟国同志宣誓。”时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游泉宣布。

于卫国登上宣誓台,左手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按在宣誓台上,右手举起拳头,宣读誓词。

除福建省外,2016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期间,新当选的各省、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省长、副省长,各省高院院长,新任命的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负责人首次进行宪法宣誓,成为地方两会的亮点。

为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各地出台了具体方案。据《中国人大》杂志报道,截至2016年2月底,全国31个省份全部制定了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的措施。

75个字

监督委员会成员包括在誓言中

2018年2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对宪法宣誓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了适当修改。决定自2018年3月12日起施行。

决定规定,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由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任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明确监事会成员经依法选举产生后应当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期间应当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宪法誓言中奋斗目标的表述修改为“努力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到目前为止,70个字的誓言已经调整为75个字。最新誓言是:“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和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勇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对有关修改稿作了说明。他说,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的过程中,一些地方、部门和同志提出,要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对2015年决定中的誓言进行适当修改,进一步完善我国宪法宣誓制度。

他同时表示,随着地方监察委员会的成立,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监察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一般在就职时都要进行宪法宣誓。很多地方建议在国家法律层面明确规定监事会成员依法当选后应当进行宪法宣誓。“总体来看,根据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有必要对2015年决定作适当修改,以适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需要。”张勇说。

据介绍,法改委2015年作出的决定启动修改后,召开中央纪委、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法制办、外交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单位座谈会,赴北京、天津、河北等地调研了解宪法宣誓制度实施情况。

至于新增规定“宣誓仪式应当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也符合2017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国歌法》的相关规定。

今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提出,宪法第二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法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本版文/本报记者 高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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